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土左旗陶思浩区域服务中心关于土默特左旗陶思浩区域服务中心“一事一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土左旗陶思浩区域服务中心关于土默特左旗陶思浩区域服务中心“一事一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2017-10-11 19:04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首次参加的供应商请到代理机构进行窗口报名,获取用户名密码,下次公告投标可通过用户名密码进行网上报名。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土默特左旗陶思浩区域服务中心“一事一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26
采购文件编号:CGP150*****450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1 | 无 | ******* |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
(3)供应商需有能力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报名时须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单位原件到场报名(委托人须为建造师本人)。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1、如投标人为三证合一企业,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报名须提供以上资料同时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以上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10-31 15:00:0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
开标时间:2017-10-31 15:00: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
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 :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 |
邮政编码 | : | 010010 |
联系人 | : | 刘京海 石瑾璐 |
联系电话 | : |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1.账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汇商广场支行 2.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 ||
采购单位名称 :土左旗陶思浩区域服务中心 | ||
地 址 | : | 土左旗陶思浩区域服务中心 |
邮政编码 | : | 010100 |
联 系 人 | : | 彭福龙 |
联系电话 | :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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