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荔新路外绕线建设工程、荔城西环路建设工程、光辉大桥建设工程和荔枝坳隧道工程施工
增城区荔新路外绕线建设工程、荔城西环路建设工程、光辉大桥建设工程和荔枝坳隧道工程施工
根据增财【2017】310号和工程建设需要,广州市增城区公路养护中心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增城区荔新路外绕线建设工程、荔城西环路建设工程、光辉大桥建设工程和荔枝坳隧道工程施工、监理的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机构参加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增城区荔新路外绕线建设工程、荔城西环路建设工程、光辉大桥建设工程和荔枝坳隧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服务
二、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公路养护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工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投诉电话:020-********
三、项目概况:增城区荔新路外绕线建设工程、荔城西环路建设工程、光辉大桥建设工程和荔枝坳隧道工程,合计估算总建安费31亿。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工程地点:广州市增城区。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依法组织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办理招标申请手续,依法办理招标备案工作及办理,编制招标公告(含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及审查。依法完成招标公告上网,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资格审查、编写资格审查报告;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答疑文件等)的发放、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草拟评标报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
3、规模:增城区荔新路外绕线建设工程、荔城西环路建设工程、光辉大桥建设工程和荔枝坳隧道工程,合计估算总建安费31亿。
4、本次项目招标控制价:690.65万元,其中监理招标代理服务费为24.18万元,施工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89.35万元,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为477.12万元。招标人对各工程划分标段数量的多少,不影响服务费的计算。
八、招标代理服务期: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签署合同及依法办理各项招标、中标手续完毕之日止。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4、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5、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同时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最多由2家企业(即一家招标代理企业、一家造价咨询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应以具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的企业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在投标及签订合同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均不作变更。
8、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需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7年 10 月 13 日至2017年 10 月 19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投标报名时提交下列资料:
(1)投标申请人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6)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职称证复印件;
(7)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时提供)。
投标报名费100元/投标人,由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
十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8">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十四、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公路养护中心,异议受理电话:020-********,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52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http:///zbw/index.jsp)、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广东建设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公路养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0 月 11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二:
********3">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
投标项目名称:
致:广州市增城区公路养护中心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在投标及签订合同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均不作变更。
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负责依法组织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负责编制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及审查。
注:如有其他联合体成员可按联合体成员格式扩展。
签订日期:年月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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