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宁县林业局承担的护林防火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大宁县林业局承担的护林防火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大宁县林业局承担的护林防火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大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大宁县林业局委托,就大宁县林业局承担的护林防火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大宁县林业局承担的护林防火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大政采【2017】062号
三、招标预算价:
第一包:壹拾叁万肆仟陆佰元整
第二包:壹拾陆万捌仟元整
第三包:叁拾伍万捌仟肆佰元整
四、采购内容:
第一包:护林员服装、护林防火宣传画等(详见磋商文件)。
第二包:高压细水雾灭火机、GPS等(详见磋商文件)。
第三包:无人机(详见磋商文件)。
1、本次招标共三包,供应商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供应商所报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五、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一包:1、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符合采购内容);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6、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7、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8、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9、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报名期间内办理的);
二包:1、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符合采购内容);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6、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7、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8、前近六个月任意一次投标人纳税凭证明;9、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10、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针对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11、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报名期间内办理的);
三包:1、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符合采购内容);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6、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7、前近六个月任意一次投标人纳税凭证明;8、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9、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10、需提供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证证书;11、经销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针对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12、提供无人机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13、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报名期间内办理的);
报名须携带以上证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的最终认定为准。
七、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宁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二楼。
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
1、磋商时间:2017年10月25日10:00时,以书面形式密封递交。
2、磋商地点:大宁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大宁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二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宁县林业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262
采购代理机构:大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2*****714
大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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