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供电局安全监察处2017年维护材料费-急救药品二次招标公告
包头供电局安全监察处2017年维护材料费-急救药品二次招标公告
包头供电局安全监察处2017年维护材料费-急救药品
询价采购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HT-BTGD2017-2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包头供电局安全监察处2017年维护材料费-急救药品进行询价采购招标,该项目在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开、评标工作。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包头供电局安全监察处2017年维护材料费-急救药品询价采购。
2、招标范围
包头供电局安全监察处2017年维护材料费-急救药品;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所属单位 |
1 | 外科纱布敷料 | 5cmx7cm,8层,2片1袋 | 袋 | 153 | 安监处 |
2 | 云南白药伤湿止痛膏 | 2贴x2袋 | 盒 | 459 | 安监处 |
3 | 压脉带 | 1条 | 条 | 153 | 安监处 |
4 | 碘伏棉球 | 25支 | 桶 | 153 | 安监处 |
5 | 酒精棉球 | 25支 | 瓶 | 153 | 安监处 |
6 | 藿香祛痛气雾剂 | 108克 | 盒 | 153 | 安监处 |
7 | 医用弹性绷带 | 7.5cmx220cm | 卷 | 153 | 安监处 |
8 | 百变三角巾 | 1条 | 块 | 153 | 安监处 |
9 | 急救药箱 | 14寸 | 个 | 30 | 安监处 |
10 | 甲壳胺敷贴 | 4.5cmx6cmx4片 | 盒 | 1530 | 安监处 |
11 | 藿香正气水 | 10cmx10支 | 盒 | 153 | 安监处 |
12 | 口对口呼吸面罩 | 1个 | 个 | 153 | 安监处 |
13 | 医用透气胶带 | 1.25cmx910cm | 卷 | 153 | 安监处 |
14 | 弹力网帽 | 1个 | 包 | 153 | 安监处 |
15 | 医用脱脂棉 | 25g | 袋 | 153 | 安监处 |
16 | 冠心丹参胶囊 | 48粒 | 盒 | 153 | 安监处 |
17 | 外科纱布敷料 | 5cmx7cm,8层,2片1袋 | 袋 | 153 | 安监处 |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3、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供货无质量问题且按合同履行售后服务;
4、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投标供应商提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接待。
4.2报名地点: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西11层)。
4.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一般纳税人证明;
(3)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
(4)须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5)投标供应商在同行业供货近三年内无质量问题且按合同履行售后服务,需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6)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注: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C、如果发现存在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付。
4.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4.5有效报名的投标人成功缴纳标书款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4.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7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西11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截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5.4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
联系人:李剑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局企管处
联系人:吴伊军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局纪委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西11层
传真:****-*******
电子邮箱nmghtzbdl@163.com
联系人:王悦 任明燕
联系电话:****-******* 187*****800
2017年10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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