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监控能力建设二期项目取用水监测点建设及设备(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辽宁省国家监控能力建设二期项目取用水监测点建设及设备(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省局监控能力项目监测点建设及设备采购的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辽宁省水文局委托,对省局监控能力项目监测点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ZC********48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设备名称
01取用水监测点建设及设备采购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辽宁省国家监控能力建设二期项目取用水监测点建设及设备采购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具有承担水文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类项目的经验;4.2遥测终端机所有功能码必须全项通过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SL651-2014)和《水资源监测数据传输规约》(SZY206-2016)的检测,同时具有水文仪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10月11日起至 2017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09室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业绩合同复印件、检测证明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 年 10 月31日北京时间 13 : 00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开标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水文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3号
联系人:李宁霄
联系电话:139*****123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南九马路47号
项目联系人:张力敏
联系电话/传真:***-***********-********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7-10-11

标签: 监测 取用水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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