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林场与县种苗繁育中心共同建设林木种苗繁育示范园区招标公告

龙泉林场与县种苗繁育中心共同建设林木种苗繁育示范园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TH00G17134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GTH00G171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彦县龙泉林场与县种苗繁育中心共同建设林木种苗繁育示范园区项目已由巴彦县林业局【2017】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彦县龙泉林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彦县龙泉林场与县种苗繁育中心共同建设林木种苗繁育示范园区项目

2.2建设地点:巴彦县龙泉林场振生站辖区内

2.3建设规模:新打机电井1眼,井房一座,铺设高压输电线路3.4km,变压器一台,方涵1座,场地平整880㎡,铺设广场砖,场院栅栏采用铁艺围墙,建80㎡办公看护房1座,综合库一座。

2.4投资金额:约为163万

2.5计划工期: 2017年11月7日至2018年6月30日,总工期23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参加工程投标活动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或项目经理本人(注册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投标。

3.7投标单位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注册所在地区或项目所在地区检查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函查询系统》查询记录 原件(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升街46号)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由法人或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投标登记表和投标承诺书(在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下载www.thxmglgs.com);

(2)单位介绍信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副本;

(5)资质证书副本(或资质证书复印件,二维码扫描失败者无效);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9)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10拟派项目班子人员: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1名,工长1名(施工员)岗位证书、质检员1名(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提供有效的安全员生产考核证),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明细并提供介绍信及网上查询相关资料以供查明社保真伪),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原件;

(11)近3年以来类似小型农田工程业绩,业绩材料包括: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批准书;

(12)财务审计报表,企业近3年无亏损(以2014年度至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的施工企业以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投标登记处进行投标登记,否则将不予受理。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彦县龙泉林场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52*****555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升街46号

联 系 人:尤德民

联系电话:151*****111

日期:2017年10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园区 示范 繁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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