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潘村中心村路口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潘村中心村路口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潘村中心村路口景观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内容为景观绿化工程等,工程造价约 761561元;
2.2 招标范围:村东西两侧景观绿化及道路两侧彩色强化剂压印艺术地面人行道等(详见招标控制价)。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东区曹宅镇潘村中心村 ;
2.4 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 3.2、3.3、3.4 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所在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盖章确认);
4.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4.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的职称证书;
4.4“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
4.5按招标公告第3.2、3.3、3.4这三条要求提供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10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 4: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7、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网站上发布( www.jdjyzx.cn)、金东区曹宅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内张贴、金东区曹宅镇潘村中心村村委会公告栏内张贴
8、报名地点: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招投标中心(曹宅镇土管大楼四楼)
9、联系方式:
金东区曹宅镇潘村中心村村民委员会 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庄书记138*****178 联系人:徐莉152*****3092017 年10 月11 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