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暨阳排水管理有限公司泵站安全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诸暨市暨阳排水管理有限公司泵站安全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受诸暨市暨阳排水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暨阳排水管理有限公司泵站安全设施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 诸暨市暨阳排水管理有限公司所属23只污水提升泵站进行安全设施改造升级,需采购不锈钢防护窗、盖板、围栏一批,并提供制作、安装服务,项目预算12.44万元(详见招标需求)。 三、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四、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经营项目与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法人;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2017年10月21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镇街部门交易信息/交易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六、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代表身份证; 2、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投标人代表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且该资金必须由投标人缴纳(原件不退),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2017年8月31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2万元。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3,备注款项用途: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7年10月31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1日9:3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开标室(环城东路968号10楼1002室)。 十、业务咨询: 诸暨市暨阳排水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榜联系电话:137*****910 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联系人:傅伟芳;联系电话:****-********、********(传真) 诸暨市暨阳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 二○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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