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咸政发《2015》13号,咸教发《2017》6号等文件要求,咸丰县高乐山镇明珠幼儿对笔记本电脑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竞标。
一、采购代理机构:咸丰县高乐山镇中心学校
二、采购人:咸丰县高乐山镇明珠幼儿园
三、项目名称:笔记本电脑
四、采购预算:10000.00元
五、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询价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 至2017年10月 16日
附件: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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