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社会信息采集管理平台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鄂州市社会信息采集管理平台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鄂州市社会信息采集管理平台项目(二次招标)(项目名称) 已由鄂州财采计备【2017】XM3178号文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鄂州市公安局,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采购范围:行业应用软件;
2.2、项目编号:ZB2017-57C
2.3、采购预算:约80万元;
2.4、施工地点:鄂州市公安局;
2.5、施工概况:本工程处于鄂州市公安局,投标人可自行勘踏现场。
2.6、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供货并完成系统整体功能的设计、开发、安装、调试、部署。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_cpr&fenlei=-bIi4WUvYETgN-TLwGUv3EnWT3nHnkPHf4">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内部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或近1年财务审计报告);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_cpr&fenlei=-bIi4WUvYETgN-TLwGUv3EnWT3nHnkPHf4">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复核甄别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供应商于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 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市滨湖南路89号旁严家塆住宅楼8单元),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1)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
(3)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内部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或近1年财务审计报告);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 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以上第1项原件及其它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复印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
4.2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人民币)。供应商必须在2017年11月6日上午09:30时前到账。
5.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审查不合格。
单位名称: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鄂州市建行鄂城支行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资料在2017年11月6日上午09:30前提交至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室(鄂州市滨湖南路89号旁严家塆住宅楼1单元201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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