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智慧绿洲一期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且末县智慧绿洲一期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且末县智慧绿洲一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标编号:XJHYQMXYYSBCG2017-014号

2、采购项目名称:且末县智慧绿洲一期建设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且末县公安局

4、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采购内容及数量:治安防控前端、道路卡口及电子警察、重点人员监控、移动终端无线MAC地址特征采集子系统、高清移动执法取证系统、人证比对访客系统、社会面资源接入联网共享系统、扁平化调度指挥系统、实战图侦应用平台、视图大数据平台、车辆大数据研判系统、智能运维平台、户籍化管控平台、网络传输接入与安全系统、云存储公安数据中心机房建设、派出所、城乡警务站、环县城检查站等分项。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反恐维稳实际业务需求,提高公安机关信息化水平,项目建设预计监控摄像机总路数为5833路。

6、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主要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厂家或厂家直接委托的代理商(有稳定常驻疆内的专业售后服务)

8.投标人资质要求及报名所携带的证件:

(1)应具备有效的安防一级资质原件,疆外投标人需在自治区安防协会进行备案并提供备案证明;

(2)应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一级资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原件;

(3)应具备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和纳税缴纳记录凭证

(5)投标人须提供过去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出具日期需自公告发布日之后为有效期)。

(6)业绩案例: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有智慧城市、平安城市、智能交通、电子信息化、建筑智能化(含弱电系统)等项目的建设业绩案例,以已签订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7)投标人须对项目采购内容明确并进行现场踏勘,确保投标时所供设备、服务能满足采购人需求(提供经采购单位盖章签字的确认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资本,不得作为不同申请人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0)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材料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查验)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凡满足和响应上述资质及要求且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可携带资质文件原件在2017年10月10日到2017年10月16日期间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10、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6日,在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1、投标确认: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北京时间)前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确认投标,可以书面方式进行确认投标。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1、招标地点:且末县公安局会议室

12、联系人:焦华峰 联系电话:137*****808

13、标代理公司联系人:普花 联系电话:****-******* 152*****356


标签: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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