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长政采JZTP[2008-28/29]招标质疑的答复

对长政采JZTP[2008-28/29]招标质疑的答复

关于对长政采JZTP[2008-28/29]招标质疑的答复
公告类别:招标公告采购类别:货物
级别:市县级发布地区:长治市
状态:招标中招标编号:长政采JZTP[2008-28/29]
代理机构:ID:18341
招标时间:2008-11-14结束时间:2008-11-14
关于对长政采JZTP[2008-28/29]招标
质疑的答复
尊敬的投标商:
本次采购项目为我市重点工程、惠民工程。采购资金有限,且采购项目门类品种较多,为了保证教育教学需求和新课程改革需要,同时为避免低质量低价格竞标,用户单位从实际出发进行了市场调查,为保证所采购货物品质质量,选择能够满足实际需求的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之相关规定,基于你公司所提出问题我中心答复、解释如下:
一、 质疑资质问题?
本次采购是个综合系统工程,不以单项品种招标。招标文件中已明确可以联合投标,主体投标人没有的资质可联合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投标。
二、 质疑品牌问题?
本次采购要求中已经给出明确说明,招标明细中所涉及品牌名称均为参考,仅要求能够达到同类产品质量性能或优于均为有效投标。如出现是否达标争议可提供实样,经专家评委综合评判出具评比报告而定。
三、 质疑专利与授权问题?
招标未限定必须是专利产品,在招标文件中可提供投标单位相应的授权书,是希望各投标单位能提高履约能力和企业资信,具有对本次招标项目内容的经销资格,经营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最终实现教学教育用到高品质设备。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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