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镇胡湾村小流域治理施工招标公告
西安镇胡湾村小流域治理施工招标公告
海原县西安镇胡湾村小流域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西安镇胡湾村小流域治理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17】4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原县西安镇;
2.2、项目规模:海原县西安镇胡湾村小流域治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绿化供水工程1处(新建二级泵站1座,100m3二级泵站前池1座,泵站管理房20㎡,1000m3高位蓄水池1座,铺设各级各类管道11.85km,闸阀井19座),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8 k㎡,营造乔木林1200亩,新修水平梯田567.12亩,新修生产道路7.80km;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
2.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6、付款方式:林草措施:第一年树木成活率达90%,支付中标金额中林草措施费的40%;第二年树木成活率达95%,支付中标金额中林草措施费的30%,第三年树木成活率必须达98%,按工程结算价付清林草措施费的余款;其余工程:按工程进度付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外地企业为一级),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安全员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1】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新系统办理CA锁及联系方式:****-*******、*******、*******;中卫市办理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和产权交易科联系。咨询电话:****-*******。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0按3号键咨询即可;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8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9: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
4.3、报名成功后,请按照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海原县黎明路
联系人:刘启金
电 话:137*****65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诚信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22楼
联系人:刘 林、王晓峰
电 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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