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宣化区柳川河西路桥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宣化区柳川河西路桥新建工程,已由张家口宣化区行政审批局以宣行审核字【2017】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宣化景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张家口市宣化景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 张家口市宣化区柳川河西路南侧。 规 模:新建桥梁一座,桥长206米,上部结构为(20+5x32+20)m预应力混凝土V型钢构,下部结构桥台采用柱式台,桥墩为V型墩,基础均为钻孔灌注桩。桥头两侧加铺转角范围长20米,新建路线全长226米。桥梁全宽45.0米,双向六车道,两侧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本项目总投资7704.3万元。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1个月内完工。 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内容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if !supportLists]-->① <!--[endif]-->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 <!--[if !supportLists]-->② <!--[endif]-->资质条件最低要求: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if !supportLists]-->③ <!--[endif]-->项目经理须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if !supportLists]-->④ <!--[endif]-->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2012年8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新建或改建或改造大桥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和一项新建或改建或改造大桥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或者至少完成过一项新建或改建或改造大桥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大桥工程包含在新建或改建或改造公路工程中可算作业绩) <!--[if !supportLists]-->⑤ <!--[endif]-->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if !supportLists]-->① <!--[endif]-->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if !supportLists]-->② <!--[endif]-->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 <!--[if !supportLists]-->③ <!--[endif]-->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if !supportLists]-->④ <!--[endif]-->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if !supportLists]-->⑤ <!--[endif]-->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 <!--[if !supportLists]-->⑥ <!--[endif]-->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存在上述规定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接受第一名投标人报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在宣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化区钟楼大街104号,宣化区市民服务中心)十楼,由法定代表人(需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附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附表要求的“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见附件1)、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联合体协议书(如果有见附件2)、购买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A4幅面)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上述资料除授权书或法人法人身份证明书为牵头人提供,其他证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8日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宣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化区钟楼大街104号,宣化区市民服务中心)十楼开标1厅。在开标现场法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书 (或授权书)原件,非法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不得参加开标会,不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将默认其投标文件的开标结果。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招标人:张家口市宣化景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宣化区大西街44号 邮 编:075100 电 话:139*****153 传 真: 联系人:蔡贵宁 招标代理:张家口市路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兴街龙泉广场南1号 邮 编:075000 电 话:****-*******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