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崇儒中心小学霞浦崇儒中心幼儿园校园信息化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霞浦县崇儒中心小学霞浦崇儒中心幼儿园校园信息化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霞浦崇儒中心幼儿园校园信息化系统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 |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崇儒中心小学 | ||
行政区域 | 霞浦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12日15:3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0月12日09:30至2017年10月27日09: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01日09:30 | ||
开标地点 | 宁德东侨开发区海滨壹号16幢1204室 | ||
预算金额 | ¥21.897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景如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750 |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崇儒中心小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霞浦县崇儒乡崇儒外厝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景如 188*****750 | ||
代理机构名称 |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海滨壹号16栋12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叶女士 188*****696 | ||
附件: | |||
附件1 | 霞浦崇儒中心幼儿园校园信息化系统招标公告.docx |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霞浦县崇儒中心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霞浦崇儒中心幼儿园校园信息化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霞浦崇儒中心幼儿园校园信息化系统
项目编号:[350921]YTG[GK]*******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景如
项目联系电话:188*****7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霞浦县崇儒中心小学
地址:霞浦县崇儒乡崇儒外厝1号
联系方式:刘景如 188*****7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女士 188*****69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海滨壹号16栋1204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218978 | 4379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1营业执照; 1.2税务登记证书;(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可无需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书) 1.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材料。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D、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E、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 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强制节能清单、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所投强制节能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位置复印件;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897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2日 09:30至2017年10月27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宁德东侨开发区海滨壹号16幢1204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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