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区道路、增加停车位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安置区道路、增加停车位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如皋市城北街道鹿门社区安置区道路、增加停车位建设工程交易公告
(资格后审)
1、如皋市城北街道鹿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如皋市城北街道鹿门社区安置区道路、增加停车位建设工程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本项目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
2、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⑴项目地点: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
⑵项目规模:总投资约71.3万元。
⑶工期要求: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1月28日
⑷质量要求:合格
⑸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相应的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 | 工程规模 | 共计(m2) | 厚(cm) | 最高限价(元/m2) |
1标段 | 鹿门小区南:屋后路面拓宽约1.5米,长度约329米,共计11排,合计约5428.5平方米;空地长约12.4米,宽约15米。共计12块合计约2185.2平方米 | 7613.7 | 10 | 48 |
鹿门小区:小区屋后路面拓宽约1.5米,长度约290米,共计15排合计6525平方米;空地长约12.14,米,宽约15米,共计4块,合计约728.4平方米 | 7253.4 | 10 |
⑹工程技术标准及要求:本工程鹿门小区共需将原有绿化1.5米拓宽为道路,使原先3米道路达到4.5米。将原预留10个绿化位置改为公共停车位(具体内容及规模详见图纸)。总改造面积14867.1,厚度详见上附列表;包含清杂、路基缺土、路基平整翻挖,压实度大于等于93%。浇筑C30商品混凝土面层,(提供商品混凝土的企业必须具备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三级资质等级标准,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城北街道商混企业砼,投标人须自行踏勘施工现场,考虑商混运输路况,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原因要求增加费用),混凝土抗折强度≥4.0兆帕。切缝、灌缝、路面压纹。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测算全部的路基及砼面层等所有工序费用,按综合单价分摊至砼面层面积中报价。实际结算工程量按现场施工实际面积确定。
道路试验检测费,由承包人承担,在报价时分摊于综合单价中,检测单位由承包人自行选择。发包人抽检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抽检的检测单位由发包人选择。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⑵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二级)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工程委托代理人。
⑶其他: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的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应体现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名称;
5、以下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已超过5年的。
(6) 其他:
1、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的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应体现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名称;
2、业绩要求:本工程无。
(7)申请人已完成CA证书和电子签章锁在南通地区的网上注册,且已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诚信信息数据库的网上审核(审核通过标准执行http://www.rgggzy.cn/rgweb/infodetail/?infoid=91ce34d1-75d8-41f2-9817-de82e4e09615&categoryNum=008)。
6、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法。
本工程共1个标段
7、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23日。
8、疑问、修改、补充的提出与获取:
⑴提出方式: 将疑问电子档(采用office2003以上版本编辑,不标注单位名称,仅标注疑问项目名称)发送至rgztb@126.com电子邮箱,未疑问的视同认可。
⑵提出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17日9:00时前提交;
⑶获取方式:通过“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澄清答疑”栏目自行下载;
⑷获取时间: 2017年10月17日15:00时后获取;
9、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
⑴形式:由企业基本帐户出具的银行汇票
⑵缴纳户名: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如皋支行营业部
⑸金额:壹万元/每投标单位。
10、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⑴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⑵递交地点:如皋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9号窗口
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3日9:00 时。
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各投标申请人应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12、本项目资料费200元/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至如皋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9号窗口缴纳。
13、本招标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14、本公告及招标文件所称“近ⅩⅩⅩ年”、“ⅩⅩⅩ年”等均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推算。(如公告发出之日为2017年10月1日,则1年指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1日,以此类推)
招标人(公章):如皋市城北街道鹿门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2日
招标
|
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