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树屛产业园区引入天然气项目选定特许经营者(即社会资本方)的遴选第二次招标公告
兰州树屛产业园区引入天然气项目选定特许经营者(即社会资本方)的遴选第二次招标公告
兰州树屛产业园区引入天然气项目选定特许经营者
(即社会资本方)的遴选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兰州树屛产业园区引入天然气项目PPP项目实施方案》已获永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会议批准,同意按甘肃亿智联国际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实施方案实施。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授权兰州树屏产业园区管委会为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为兰州树屏产业园区管委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组织和实施。
现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为:AY-2017-DL001
1.2、项目名称:兰州树屛产业园区引入天然气项目选定特许经营者(即社会资本方)的遴选
1.3、项目期限:2016年-2030年;分、近远期
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1.4、建设范围:建设九合门站~园区调压站次高压供气主管道18.5km,次高压支线管道2.8 km;高中压调压站工艺及配套工程设计,园区中压管网15.8km。居民、商业、工业企业用户建设至用户区域边界,用户区域内调压设施、支线管道、调压后接口管道、户内系统由用户自筹资金建设,交由特许经营者统一管理(此部分工程建设内容不计入本工程建设范围)。
1.5、工程概况:本次工程通过兰州市中心城区九合门站向树屏产业园3 座调压站供气,近期建设内容为设计压力1.6MPa 次高压管道21.3km,高中压调压站1 座,中压管道15.8km及LNG临时瓶组站1座。项目近期工程供气规模为5404.52*104Nm3/a.
1.6、近期工程投资估算总额: 8101.14 万元
1.7、项目建设时间:2017年~2018年 建设工期:12个月
1.8、项目实施机构:永登县人民政府授权兰州树屏产业园区管委会。
1.9、项目采购人:永登县人民政府授权兰州树屏产业园区管委会作为本项目采购人。
1.10、运营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1.11、竞争性磋商范围:本项目的融资、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设备购置及特许经营期内的运营维护服务。
1.12、股权结构:本项目社会资本方选定后,由中标的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指定出资人兰州树屏产业园区管委会共同组建项目公司(SPV)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项目资本金2430.34万元,政府指定出资人兰州树屏产业园区管委会与中标的社会资本以自有资金出资,股权比例为1:19,兰州树屏产业园区管委会股权比例为5%,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为95%。项目资本金用于项目流动资金和工程建设。社会资本方与兰州树屏产业园区管委会按各自的投资比例在股东协议签订之日起30天内将对应的注册资金汇入指定账户。
1.13、回报方式:使用者付费。
1.14、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30年(含1年的建设期),以《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授权书》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许可特定经营者投资建设并经营授权区域内管道天然气业务,经营期限届满后无偿将运行良好的供气设施和管网整个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并保证本项目没有任何负债和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政府重新授予特许经营权时,在同等条件下,该特许经营者可以优先获得该特许经营权。
1.15、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为兰州树屏产业园区行政管辖区域内,即南起树屏镇甘家滩,北至刘家湾,东西以规划可利用沟道纵深分水岭为界,宽约6.5 公里,南北长约20 公里,园区总规划面积共计5132.85ha。特许经营者(即社会资本方)不得擅自扩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1.16、特许经营业务范围及内容:树屏产业园规划区域内的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燃气业务包括管道天然气运营、销售。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并负责对经营区域范围内的管道燃气设施进行建设、、养护、维修和更新、抢修抢险业务等。包括居民用户、公服用户(酒店、学校)、商业用户、工业用户及汽车加气等,保证设施良好运转。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申请人须具备燃气销售;天然气管网及设施建设;天然气利用与技术开发;压缩天然气销售;液化天然气生产、经营;压缩天然气销售;CNG加气站建设和经营等经营范围。
2.3、申请人具备《管道燃气的经营与销售》许可证;
2.4、业绩经验:
申请人具备丰富的城市供气管理经验并且至少有一个城市或区域的特许经营项目业绩,供气管理技术先进,供气服务质量达到行业标准要求;
2.5、财务实力
(1)申请人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具有雄厚的投融资能力,良好的企业声誉;
(2)申请人的可用授信额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批复文件为准。
2.6、其他条件
(1)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投标。
(2)近5年内无任何直接由于其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承诺函(近五年指2012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1日)。
2.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2.8、投资经营的,其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40%;承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不低于项目年运行成本的50%;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
所有资质证明材料和其对应的资质原件(如营业执照等)均需在报名时一并提交以备核查。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预审
4、采购说明: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六部委第2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6〕92号)、《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供应商须具备包含法律、财务、投融资等专业人员的工作小组。供应商须能够对本项目的建设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的施工进度。同时需要供应商具备一定的融资能力,在项目公司需要融资时以确保安全、及时的融资到位。
供应商须在截至日期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纸质文件提交至本公告指定地点。
5、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及方式
5.1、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时间: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4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5.2、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地点:
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登分中心(永登县城关镇青龙路1321号)
5.3、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方式为:免费向申请人发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登分中心(永登县城关镇青龙路1321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2、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登分中心(永登县城关镇青龙路1321号)
7.3、本招标公告在指定的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gszfcg.gansu.gov.cn/)上发布。
8、特别说明: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超过三家的,采购人可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超过2家(含2家)的,项目进入采购阶段,届时将发布采购公告。未能及时参与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可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参与项目采购。未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采购将由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后审。
9、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采购人:兰州树屏产业园区管委会
地址:永登县树屛镇 联系人:华万春 电话:139*****183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西津西路兰州中心21楼21室
联系人:黄静 联系方式:****-*******
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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