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中学计算机设备招标公告
高级中学计算机设备招标公告
新安县第三高级中学关于计算机设备的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新安县第三高级中学的委托,就计算机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新政采购中心[2008]16号
二、采购项目:台式计算机20台、笔记本计算机20台。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计算机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含)。有关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委托代理证、产品质量认证等证件在购买标书及开标时需提供原件。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份(人民币),本次采购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8年11月12日起至2008年11月18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到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新安县财政局212室)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11月19日上午9: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新安县财政局212室。
地址:新安县勤政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女士 ****-********
七、户名:新安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行:新安县农行新城所
账号:135*****0000752
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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