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西片、北片区大留村、梅林村等28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大埔县西片、北片区大留村、梅林村等28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大埔县西片、北片区大留村、梅林村等28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B-2017-5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埔县西片、北片区大留村、梅林村等28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工程已由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埔发改[2017] 28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共大埔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由除争取上级补助以外,其余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对该项目进行设计(含勘察)、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56000万元,项目覆盖大埔县茶阳镇、青溪镇、西河镇、大麻镇、三河镇、丰溪林场共计6个镇28个村;实施内容包括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景观提升改造、环境综合整治、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
2.2招标范围:工程EPC总承包,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工程设计(含勘察)、采购、施工等内容。工程监理、征地拆迁、移民不列入总承包范围;
2.3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大埔县区域内,涵盖大埔县茶阳镇(古村村、恋墩村、太宁村、梅林村、西湖村、花窗村、党坪村、洋门村)、大麻镇(小麻村、大留村、敬里村、中兰村、桃石村)、三河镇(小坑村、梓里村、旧寨村)、西河镇(上黄砂村、南丰村、石涵村、横溪村、汶水村、纯德村、溪头村)、青溪镇(长丰村、河背村、祝丰村、青华村)和丰溪林场(溪上村)等6个镇28个村的改造;
2.4计划工期(分阶段实施):勘察、设计工期:9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12个月;
2.5工程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同时具备“3.1资格要求”中的第①和②项的企业作为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单位含牵头人不超过4 家(包括4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注: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包括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施工等。(以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为准,若营业执照可供查询的二维码的新证,营业执照上没有明确的营业范围,则须提供扫描二维码之后的营业范围附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营业范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⑤、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⑦、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②、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市政工程、市政工程设计、给排水、给排水设计、市政路桥设计、道路工程、路桥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给水排水设计,给排水,给排水工程等)高级(或以上)职称;
③、园林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园林、园林工程、园林绿化、风景园林、观赏园艺、园林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园林设计研究、风景园林设计研究、风景园林研究、园林建筑绿化、绿化林业等)高级(或以上)职称;
④、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⑤、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⑥、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外省的项目负责人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3.3投标人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和项目各负责人的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及项目各负责人自2017年3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②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园林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对联合体成员投标的,应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要求及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
5.1 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各潜在投标人报名须按“附件一”的要求提供资料;报名资料由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园林设计项目负责人、市政设计负责人、建筑设计负责人、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负责人亲自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资料至现场报名。
5.3 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2017年10月20 日上午8时 30分至2017年 10月20日下午16时30分到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报名。
5.4招标文件的获取√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10月21日上午8 时30分至2017年10月 27日下午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裕安路50号)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售价为1000元,逾期作弃权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下午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通知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中共大埔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点: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同仁路
联系人:连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裕安路50号
联系人:廖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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