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村立体防控系统工程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富民村立体防控系统工程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HF2017SGG015
富民村立体防控系统工程安装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香坊区朝阳镇富民村委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FZHF2017SGG01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完成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烟火识别车辆识别系统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2. 项目投资额约为27万元
2.3.计划工期: 共计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1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1月2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3.1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电子产品或电子类仪器产品等字样)、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无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具备良好信誉,企业未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 上查询,提供网络查询结果);
3.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无犯罪行贿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
(1)单位介绍信
(2)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无须提供)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投标人应在企业所在地检查机构查询)
(7)授权委托人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前六个月内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8)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络查询结果;
(9)提供近三年(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哈尔滨市香坊区木研街75号进行投标登记。
4.2招标文件1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09时3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3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日09时30分,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木研街75号。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香坊区朝阳镇富民村委会 联系人:马先生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朝阳镇富民村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木研街75号电话:****-********-***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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