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2017年贫困村道路第一批靖位乡香榧村公路建设招标公告

新宁县2017年贫困村道路第一批靖位乡香榧村公路建设招标公告

新宁县2017年贫困村道路第一批靖位乡香榧村公路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XZ2017-XN-0881.招标条件新宁县2017年贫困村道路第一批靖位乡香榧村公路建设项目已由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招[2017]42号文件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2017年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一期国开行货款。招标人为新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新宁县2017年贫困村道路第一批靖位乡香榧村公路建设项目,本项目为一个标段。2.2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新宁县靖位乡香榧村。2.3项目建设内容:新宁县2017年贫困村道路第一批靖位乡香榧村公路建设项目,路线全长8.047公里(含路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总投资额:*******.00元,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2.4项目计划工期: 2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保修期60个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近五年内(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至少完成过2个工程合同金额≥650万元、里程≥8公里公路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含路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业绩、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在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提交在本企业的近六个月社保缴纳材料)。3.3拟任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具有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提交在本企业的近六个月社保缴纳材料)。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3.6根据湘交基建〔2011〕358号规定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6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5年和2016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4~2016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 10 月 13 日至2017年 10 月 20 日(法定假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园艺路农机局6楼)持下述资料:(1)查验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本企业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本企业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缴费记录或证明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⑤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并附查询结果;⑥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拟任项目总工的技术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总工的相关证件都需提供原件,并都需提供在本企业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缴费记录或证明原件;⑦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交[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及施工合同复印件)。(2)递交的彩色复印件资料:第(1)条所述①②③④⑤⑥⑦项全套一份并加盖单位原始公章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施工招标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本次招标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踏勘工程现场,了解工程情况。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11 月 7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3 时00分至 13 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邵阳市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本项目将于2017年 11 月 7 日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当众举行公开开标仪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开标时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并对开标现场所需确认的资料签字认可。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开标时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出席开标仪式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5.3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ysggzy.com)、新宁县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6.投标保证金6.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元)。6.2 交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6.3 递交方式:银行转帐,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6.4投标保证金汇至: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ysggzy.com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填写手机号码,以短信方式获取本项目的子账号,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6.5 交纳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新宁县2017年贫困村道路第一批靖位乡香榧村公路建设项目”,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件中的合理低价法”。。9.联系方式招 标 人:新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湖南省新宁县金石镇武装部院内联 系 人:周先生电 话:138*****658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驻新宁地址):新宁县园艺路农机局6楼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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