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线供电系统工程第一批二次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2号线供电系统工程第一批二次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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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2012】1121号文件,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地铁2号线供电项目部乙供设备材料集中采购的批复》物设函【2017】1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市轨道工程公司。本项目CCGD-04、CCGD-05包招标未成功,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长春市地铁2号线为长春市轨道交通线网的骨干线之一,2号线分三期建设完成。控制中心接入长春南四环地铁控制中心。
2号线一期工程:西湖站至东方广场站,线路长度22.4km,共设车站19座,其中换乘站7座,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为1188m,设西湖车辆段1座,占地26ha。一期工程目前正在施工建设中,预计于2017年建成通车。
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春市地铁2号线一期,含19个地下车站、1个车辆段。
2.2招标内容:详见本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应提供2015至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5、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6、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7、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禁止参选的供应商,不接受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网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参见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不排除因“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和“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投标人带来的投标风险。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5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3.6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7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6日17:00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附件二)加盖公章后电传至****-*******。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持投标申请表、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明、开票信息各1份到河北省高碑店市西大街建国胡同9号以电汇凭证购买招标文件(银行账户名称: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科技有限公司,账号:****************5910,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电汇备注:招标编号、标书款及包件号)。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邮购。
4.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招标物资一览表,售后不退。
4.5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重复购买,但需要重新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9号京燕饭店三楼二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市轨道工程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9号京燕饭店
联系人:黄宇 、陈兵
电话:153*****000 、138*****909
电子邮件: ********5@qq.com">********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高碑店市西大街建国胡同11号
联系人:栾俊鹏、高文龙
电话:151*****627、186*****614
传真:****-*******
电子邮件:ztjkjgs@163.com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城市轨道工程公司
2017年10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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