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专项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7-240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兰州市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法律服务项目。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兰州市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法律服务项目涉案标的物高达42亿元,社会影响广泛,属于省内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了能使太平洋案件的法律服务工作高效而顺利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甘肃诚域律师事务所。理由:甘肃诚域律师事务所是市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是我市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具有专业团队,具备为大型复杂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一直以来,该所律师一直在接触该项目,为该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很多有价值的法律意见,因此,选择该所作为该项目的专项法律服务团队,既能够使太平洋项目后期的法律服务应诉工作与前期的工作有效衔接,又能够使太平洋法律服务项目的有效开展,能够确保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法律服务项目诉讼工作顺利进行,拟采用甘肃诚域律师事务所为实施单位。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刘临庆 北京齐致(兰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
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的标的巨大,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广泛,建议聘请长期熟悉案件情况,责任心强的专业律师代理,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确保案件代理质量。
专家二 王振东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
针对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兰州市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案件采购事宜,该案件涉案标的高达42亿元,重大复杂,依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该项目服务应当属于特殊要求,且由于案件前期由具体人员负责,具有不可替代性和特殊性,可以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三 黄荣昌 甘肃政法学院 教授
针对兰州市政府与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件涉及部门较广,周期较长,标的高达42亿元,属省内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结合我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该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要求,且符合能从单一特殊规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应予以认可。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
名称:甘肃诚域律师事务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63号中环广场A塔902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联系人:王文洁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 霞 电话:****-*******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反馈单位: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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