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龙安乡勇敢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广安市广安区龙安乡勇敢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本项目经广安市广安区发改局以广区发改项〔2016〕65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广区发改比〔2017〕129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广安市广安区旅游局
项目名称 广安市广安区龙安乡勇敢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龙安乡勇敢村
实施时间 2017年10月-2017年11月,建设工期2个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新建生态停车场2个(3300平方米)、旅游厕所1座、污水排水沟1800米,垃圾处理设施6座、进行环境绿化工程33亩、环境整治2000平方米等服务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及现场指定的全部内容)
建设资金 中央预算内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广安市广安区龙安乡勇敢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其他要求:
①项目经理(建造师)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必须为社保部门提供的证明、建造师信息卡;②比选申请人如选择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务必在转帐单备注栏注明:广安市广安区龙安乡勇敢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比选保证金;若比选申请人采用B种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时,提交网站担保的打印网页的“项目”页面并加盖鲜章,同时提供与网站签订的比选保证金委托保证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③本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及证件,除需提供原件查验外,还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交比选人存档;④中选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在合同签订后须与建造师一起进驻现场并压证施工 。⑤比选保证金由比选人按规定统一解冻,不单独解冻 。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10月11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10月17日09时30分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四川广安分行洪洲路支行
账 号:****************0354-11701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备注
施工1E.固定价/67.813.39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7年10月17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广安市广安区旅游局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1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650
传 真:********100
电子邮件(E-mail):

2017年10月11日(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乡村旅游 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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