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战勤消防大队食堂、训练塔、门卫室及边坡治理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商城县战勤消防大队食堂、训练塔、门卫室及边坡治理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sczb*******
招标编号:sczb*******
一、招标条件
商城县战勤消防大队食堂、训练塔、门卫室及边坡治理工程已获得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城县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源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商城县战勤消防大队食堂、训练塔、门卫室及边坡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温泉大道西段;
2.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9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5合同估算价:约429万元人民币;
2.6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含的全部内容。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按时年检,在有效期内;
3.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动态考核合格;
3.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若需继续教育,应提供),具有劳务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开具的为准),无在建工程(应提供无在建承诺书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是本单位人员,且与投标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开具的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 10月 12日至2017年 10月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到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小区B区8#楼)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拟任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材料的原件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备注: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的证书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复印件必须清晰可扫描二维码。未在一体化监管平台登记的外省企业除外。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0 月 24 日 15 时00分,地点为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小区B区8#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按照商城县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商住建文〔2016〕64号)的要求,当报名的企业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招标人将在报名截止后5日内向所有报名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函,并发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方式改用资格后审,已发出的本工程资审预审文件自行作废。请各报名申请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城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玄先生
电话:135 6975 718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北三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东北角瀚海爱特中心A座1121室
联系人:司先生
电话:132*****810
日期:2017年10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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