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佳江广场、丽景公园法治雕塑建设(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佟佳江广场、丽景公园法治雕塑建设(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通化市通圆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通化市城市景观管理中心委托,就通化市佟佳江广场、丽景公园法治雕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thty*******gds,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数量:本工程新建法治雕塑19座,其中佟佳江广场新建雕塑4座,丽景公园新建雕塑15座。
建设地点:通化市佟佳江广场和丽景公园内建设,佟佳江广场位于滨江东路,丽景公园位于滨江西路。位置在江南二桥到修正大桥之间。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制作至施工完成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6月30日
本次招标的预算为560万元。
3、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雕塑设计、制作、施工能力;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招标需求;
(5)投标人委派的本项目主创人员须持有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6)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完成的至少1个雕像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含以上)的成功案例;
(7)投标人须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并需提供2017年1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9)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招标文件发布及获取方式:
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到本项目报名处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双休、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滨江西路5777号)三楼标书发售窗口(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报名费(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份(报名后不退)。未报名登记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3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滨江西路5777号)3楼2号开标室。
7、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具体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招标人:通化市城市景观管理中心
地址:通化市滨江东路江东依江园
邮政编码:134001
联系人: XXX、XXX
电话: XXXXXXXX、XXXXXXXX

招标代理机构:通化市通圆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通化市滨江西路碧水豪庭4号楼4号门市
邮政编码:134001
联系人:李喜峰
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通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2017年10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体化 设计施工 雕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通化市通圆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