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水力发电厂机电设备保险采购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丹江口水力发电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作为丹江口水利枢纽工程的主要管理单位,丹江口水力发电厂担负着发电、防洪和通航三大职能,是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核心企业。丹江口水力发电厂1968年第一台机组投产发电,1973年初期规模建成,装有6台15万千瓦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容量90万千瓦。1996年12月15日,实现发电量累计突破1000亿千瓦时大关,成为全国第3个发电量过千亿的水电厂。
2.2招标范围:丹江口水力发电厂机电设备保险(财产一切险及机器损坏保险),标的以投保清单作为投保标准。
2.3 保险期限:自本保险协议生效之日起至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由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财产保险公司,在湖北省十堰市内设有分支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保险经营许可资格,且其保险经营许可范围必须涵盖“本项保险”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内容。
3.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经营状况正常,无因偿付能力不足等受到保险监管部门的警告或因违约行为导致的诚信不良记录。
3.3、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报价,合同期间不得随意转变责任主体。
3.4、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保险”的投标。按照保险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投标人的省级分公司委托授权一名代表参加“本项保险”投标,并由其委托授权的代表统一办理签订“本项保险”的《保险协议》、保险出单、收取保险费等承保相关手续。招标人不接受同一家投标人有两家以上分支机构办理“本项保险”的相关事宜,确保“本项保险”规范运作和保险售前、售中、售后优质服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丹江口市环形路3号汉江集团社保楼103室)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5日9:30,地点为湖北省丹江口市环形路3号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江集团公司丹江口水力发电厂
联 系 人:陈杰 电 话:
138*****786招标代理机构: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江口大坝分理处
账 号:17-
***************联 系 人:陈俊成 电 话:
155*****9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