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杭州湾新区污水零直排工作基础数据调查及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有关部门同意实施,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100%(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全境陆域范围(其中庵东镇区域除外)
规模及合同估算价:总面积总计约200平方公里,共计已有管线约700km,缺失的市政管网接口以及沿街商铺等排水管线约80km,待查企业、商铺、小区、办公场所等的总量约800个单位,约300家工业排水企业或单位待查;
招标内容:市政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普查、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排水企业信息采集及数据审核入库。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工期:1)合同签订2周内完成管线调查部分项目设计,1个月内完成地理信息系统部分需求调研和项目设计;2)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管线梳理、普查、探测工作;3)2017年12月底前内完成系统研发及数据入库并通过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 测绘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的独立法人企业。
3.2项目负责人:一名,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须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含2017年7月份~9月份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期限: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9日08:3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报名窗口(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南侧)。联系人:许小姐,电话:
****-********。
4.3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的将被拒绝。
4.4投标人报名时应出具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名单及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缴纳形式一: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整。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的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 10 月 31 日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HZWQT2017-05 )。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杭州湾新区支行 帐号:3831 5972 8218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二: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万元整。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保险保单的形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投保,且须在2017年10月31日前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7年11月3日9时30分,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28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7.4 2012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中的有关记录。
7.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如有)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7.6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应通过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7.7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 址:杭州湾新区 地址:三北大街732号中兴大厦四楼
联系人:潘工联系人:施工
电 话:
****-********电话:0574--
******** 传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小姐联系电话:
****-********财务:张小姐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