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二桥项目路面工程施工(S8合同段)招标公告

虎门二桥项目路面工程施工(S8合同段)招标公告


广东省虎门二桥项目路面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虎门二桥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虎门二桥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3﹞11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虎门二桥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国内银行项目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5%、国内银行项目贷款75%,招标人为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虎门二桥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路面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广东省虎门二桥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

招标范围为全线路面工程施工及交工后10年路面维修养护,施工计划工期为17个月;具体信息见附件。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壹个标类壹个标段。具体信息见附件。


标段

类别

标段

主要工程

项目

对申请人资质

要求

备 注

G

路面工程类

S8

详见附件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7详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 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④]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可通过扫描资质证书的二维码查询的新版资质证书的除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成册(一套),同《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到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500元(其中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软件费500元),收后不退。

4.3 招标设计图纸免费提供PDF版,请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U盘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5日10: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30时至10: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虎门二桥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海鸥岛沙南村

邮政编码:511447

联 系 人:李先生钟先生

电话:***-********

邮箱:hmeqhyb@163.com


2017年10月13日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

附件3: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下载。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安全生产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年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50000万元人民币;

4.最近三年至少有2年盈利。


注:

1.企业净资产、营运资本是按最新一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得出。

2.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财务信息以投标人提供的“全国国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所填的信息截图为准,且还需提供最新一年度(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意见(报告),主要提供(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3.企业盈利情况以投标人提供的近三年财务信息为准。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近十年内,成功地完成过:

1个不小于1.0万㎡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的钢桥面沥青(浇筑式沥青、或环氧沥青、或ERS)路面项目的施工业绩。

上述所有业绩须是投标人独立地成功完成并通过交工(或一次性竣工)验收,且经交工(或竣工验收)委员会的评审或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评定,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的新建项目。

注:

1.近十年定义:为2007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业绩计算以此期间通过交工(或一次性竣工)验收的项目为准。

2.“成功地完成”指由投标人独立完成工程,并经交工验收或未交工一次竣工验收,发包人质量评定合格。联合体业绩不予认定。

3.投标人的业绩是指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 “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主包已建业绩”。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资料有:(1)汇总表(含黑色字体或绿色字体部分)网页屏幕打印资料;(2)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以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或填写的信息为准,能体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或者评审办法评分标准所提出的各项指标进行描述,如果网上数据不足以反映出全部业绩指标的内容,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网上信息在工程内容、交工日期、技术等级、里程、规模等方面可能会因过于简略而导致投标人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请投标人高度重视资料的申报工作,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完善网上信息。

4.本表出现的至少某某数、不少于、不小于某某数,全部包含该数据。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 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最新年度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5.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有效。)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上表,如第1、2、3条不存在问题,则填写“无”,第 5条要求附上相关机构的证明文件。

2.信用等级指的是在广东省最新一年度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一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以及在全国综合评价结果未被评为 C、 D级的企业, 按 B 级对待; 如在

全国综合评价结果被评为 C、 D 级的企业, 按全国综合评价结果对待。

3.投标人应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 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工作的通知》(商检会〔 2015〕5号)要求,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增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内容的通知》( 粤交基函〔 2015〕 1556 号)增加查询记录, 按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 其他材料” 的要求附上查询记录原件。查询结果出具日期应在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 查询范围至少应包括 2014 年 8月 1 日至查询之日,查询结果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有效。以上投标人主要人员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与履约信誉材料一并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高级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至少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

项目经理备选人

1

项目总工程师

1

路桥高级工程师,从事主管技术工作岗位累计不少于3年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

项目总工备选人

1

注:

1.人员信息来源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下称“全国信用系统”)中的相应页面,需按表4-4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的备注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1)汇总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

(2)分项明细表网页打印资料。

“ 全国信用系统” 截屏资料如不能反映注册建造师的专业信息、安全生产“ 三类人员” B 类证书有效期的, 则投标人须提交全国一级建造师信息查询系统截屏资料、“ 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截屏资料并加盖单位章予以反映。

2.主管技术工作指:担任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等。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技术协调人

1

投标人现任副总工或相当于此职位或以上的进行路面工程技术管理的人员,其负责对本合同段的技术及质量相关业务进行协调,每月在岗时间不低于10天或满足发包人要求。

质检工程师

1

工程师,至少5年工作经验,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计划工程师

1

工程师,至少5年工作经验,至少有负责计划3年类似工程的经验,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道路工程师

2

路桥工程师,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摊铺机操作手

5

中级或高级技工,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混凝土拌和楼

操作手

2

中级或高级技工,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测量工程师

1

工程师,至少3年工作经验。

试验工程师

2

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原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财务负责人

1

会计师,至少3年工作经验。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具有3年类似工程工作经验。此数量为最低要求,。

资料员

1

资料员,至少2年类似工程竣工文档编制工作经验。


备注:

1.附录6所要求人员须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附承诺书,中标人在进场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2.投标人中标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按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7 年第1 号)的要求执行。


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关键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1

水平振荡双钢轮压路机

≥12t(国际先进水平)

4

2

双振双钢轮压路机

≥12t(国际先进水平)

4

3

胶轮压路机

≥26t

4

4

沥青砼拌和设备

间歇式4000型(国际先进水平)、≥300t/h

2

5

沥青砼摊铺机

一次性摊铺宽度≥9m(国际先进水平)

4

6

浇筑式搅拌运输Cooker车

4

7

全自动车载式抛丸除锈机

≥1.2m

4

8

智能沥青洒布车

大于4000L

1

9

热沥青同步碎石洒布车

2

10

基层摊铺机

一次性摊铺宽度≥7.5m

2

11

单钢轮压路机

≥26t

2

12

水稳拌合设备

≥500t/h

1

13

全站仪

1

14

200t 压力机

1

15

万能材料试验机

1

16

摆式摩擦系数测定仪

1

17

弯沉仪

5.4m

1

18

路面钻芯机

3

19

连续平整度仪

1

20

车辙成型、试验仪

1

21

沥青布氏旋转粘度仪

1

22

红外沥青燃烧炉

1

23

最大理论密度仪

1

24

无核密度仪(PQI)

1

25

贯入度测试仪

1

26

刘埃尔流动度仪

1

27

拉拔仪

1

28

全自动沥青混合料抽提仪

1


注:

1.投标人应保证机械设备可以正常使用,其它小型设备及试验检测等设备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2.本表填列的机械设备可以自有,可以租赁。

3.招标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施工设备(不局限于上述设备),由此不存在施工单位向招标人索赔的问题。

4.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承诺。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3 的规定。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

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开具给)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或,(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

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g.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可行,质量标准、进度、安全符合要求。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1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

的内容。

(12)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

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的查询记录有效。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报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3 的规定。

(3)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

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4)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 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6)评标价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

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②;

(8)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分值:

施工组织设计(A):7分

项目管理机构(B):0分

其他因素(D)

财务能力:0分

业 绩:3分

履约信誉:10分

机械设备:0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标价)的分值(C):

评标价:8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

在下浮率区间差值不小于2 个百分点的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21 个球,每标段各一次性摇取3个球,摇出球对应的下浮率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招标人控制价、下浮率有效范围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5 天前以补遗书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补遗书发布网站:http://www.ot-hs.com)

(3)有效评标价范围:

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

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2%,作为评标基准价。

备注: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元。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施工组织

设 计

7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2分

(1)进度控制措施得当,对本项目的工期重要性理解特别透彻,对地形地貌特征、重点工序、天气、关键设备故障、与其他承包人衔接、 社会环境等问题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或应急方案, 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性高,得2分;

(2)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基本可行, 内容较为充实、全面的,得 1.2~2.0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1.2分。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3分

(1)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透彻的认识,能采取有效的施工方法和措施,保证工程质量稳定,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有深刻的认识和合理的预见, 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 应对措施应科学、充分,能有效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的,得3分;

(2)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一定的认识, 基本能合理的预见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 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 应对措施较为科学、 充分,基本能有效处理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得1.8~3.0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1.8分。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

2分

(1)对本项目的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有独到的见解,能制定科学的措施,施工做到符合环保的要求,对文明施工有相应的措施,能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的,得 2分;

(2)对工程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制定有相关的措施, 基本能满足本项目环保及文明施工的要求的,得1.2~1.9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1.2分。

2.2.4(2)

项目管理机构

0分

2.2.4(3)

评标价

8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0.5;

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2.2.4(4)

其他因素

13分

财务能力

0分

设备配置

0分

业绩

3分

(1)满足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8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不少于1.0万m2的新建高速公路钢桥面沥青路面项目的施工业绩,加0.25分,最多加1分。

(3)在满足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不少于1.0万m2的新建高速公路钢桥面环氧沥青路面项目的施工业绩,加0.2分,最多加0.2分。

同一加分业绩不重复计分。

履约信誉

10分

1.信用等级分值(5分)

AA、A、B、C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5.0、4.75、4.45、3.65分。

注:?上述信用等级指的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如无广东省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而上一年度有广东省信用等级的,则其原信用等级可延续一年。

?信用等级延续1年后仍无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初次进入广东省确定,原则上按B级对待,但下列情况除外: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C级或D级的,则按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等级对待;或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未被评为C级或D级的,但在我省原评价等级为D级的,则按C级对待。

?AA、A级单位是指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的单位。提交申请承诺书未使用AA、A时,在评标过程中,A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级对待、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级对待。(属于资格预审项目的,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为准。当出现跨年度信用等级时,以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时申请使用信用等级与投标文件递交日时的信用等级作比较,按“就低原则”认定等级,即降低等级的按低等级认定、升高等级的仍维持预审时的申请等级。)

2.履约情况(5分)

若没有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

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因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或履约问题等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一次的,扣5分;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一次的,扣4分;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1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 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

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1.2 评标组织

1.2.1 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

并进行归类汇总;

(4)查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

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1.3 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 评审工作程序

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程序开展评标工作:

(一)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1.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资格后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部分等因素分别评审打分。

3.澄清(如果需要)。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对第一个信封不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直接退回,不再开启内层信封。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部分等因素分别评审打分后,在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公开开标,拆启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对其进行初步评审。

2.计算评标基准价及评标价得分,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澄清(如果需要);

(三)综合评分,提出评标意见。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3.1.3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1.3 款第(2)、(3)、(4)条修改为: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

子目合价。

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报价,3.1.3~3.1.6 条款不适用。

3.2.3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款细化如下:

投标人得分=A+B+C+D

除报价得分、履约信誉得分外,投标文件各单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对差值最大的评委评分进行取舍(当不多于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其评委评分,当多于两位评委评分差值均最大时,不取消任一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3.3.1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3.1款修改为: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1)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步骤省略):

a.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

b.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

c.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增加或减少了报价范围;

d.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修改了某些支付号的工程数量;

E.施工组织设计(不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够完善。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步骤省略):

a.按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对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

b.对于漏报的工程细目单价和合价或单价和合价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它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c.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于多报的工程细目报价或工程细目报价中增加的部分报价从投标报价中予以扣除,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d.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与给定工程量清单数量不符的工程数量进行更正,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3.5

增加3.5 款“定标原则”:

3.5.1 按上述评审办法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果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不尽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其名次:

(1)可采用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对于信用等级为AA、A 的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提交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否则,AA 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 级对待、A 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 级对待);

(2)由评标委员会视企业净资产、投标人技术能力、施工方案等情况经评议后,投票确定其名次。

3.5.2 按照上述第 3.5.1 款原则,按排名次序推荐出3 名中标候选人。

3.5.3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所投多个合同段出现都被评为综合排名第一时,而按招标文件规定允许授予合同的个数不大于所投合同段个数时,则选择该投标人在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高的合同段位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原则,其它合同段则自动失去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3.5.4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 个的,评标

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5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 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6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4" src="editor/themes/common/anchor.gif" ke-anchor>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招标人可采用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或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或其他方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校核。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3.1.6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①]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关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④]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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