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动车运用所增加检修设施I类变更设计机务、电力、动车组设备招标公告
西动车运用所增加检修设施I类变更设计机务、电力、动车组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至昆明铁路引入重庆西动车运用所增加检修设施I类变更设计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重庆至昆明铁路引入引起重庆西动车运用所增设检修设施I类变更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6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渝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渝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机务、电力、动车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结合新建重庆至昆明铁路引入重庆铁路枢纽,相应增设重庆西动车运用所检修设施,在重庆西动车运用所预留位置新建8线检查库及边跨和相应的检修设施。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增设8线检查库及边跨,长×宽轴线尺寸468米×(66米+12米)+369米×12米(二层)。按合署办公考虑,TEDS监控中心、地勤司机车队、客运房屋一并纳入边跨统筹布置。库内设检查地沟、作业平台、地面电源、安全监控、客运整备等设施,配置移动式轮辋轮辐探伤设备2台,空心轴探伤设备4台等关键设备。
增设空压机间1栋,设有2台10m3的空气压缩机及配套的储气罐等。
增设滤网滤筒清洗和大部件存放库1栋,长×宽轴线尺寸按72米×12米。
增设单身宿舍,建筑面积5812㎡,内包含本次新增定员单身宿舍、机械师公寓以及工区补强宿舍面积。配套增设食堂1座,面积270㎡。
2.2招标内容:包括《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重庆至昆明铁路引入引起重庆西动车运用所增设检修设施I类变更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634号)中重庆西动车运用所及相关站后工程由重庆至贵阳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承担投资部分甲供物资,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见附件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7日00时00分至2017年10月0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四川省政府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spprec.com/sczw),凭注册帐号和密码登陆“系统登录入口”中的“其它类别项目系统登录入口”下载招标文件及基他招标资料电子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技术支持电话:***-********。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17年10月26日08时00分 至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6日09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通过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pprec.com/)发布,同时在站(http:///)、铁路建设工程网站(http://www.rebcenter.com/bidlogin.action)、成都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ctwz.cd-rail.com:7001/index.jsp)上发布。请随时留意相关信息。
7.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渝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中山支路16号
邮编:400014
联系人:周健全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wuzisheb@163.com
7.2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站西桥西街305号1513室
邮编:610081
联系人:黄鹰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2@qq.com
户名: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成都市铁道支行
银行账号:********65
附件1:TW-2017-53招标公告附表
招标公告附表
招标人名称:渝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TW-2017-53
包件号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备注 |
01包件 | 1 | 便携式轮对踏面检测仪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1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注册资金2000万人民币及以上;近三年度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年-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2.投标产品应成熟可靠,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今)在国内动车段(所)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以及用户良好运用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关键性设备(便携式轮对踏面检测仪、智能扭矩检验台、受电弓应急升弓装置)须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针对动车运用的技术审查、鉴定或技术评审,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评审资料。 5.投标人所投产品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6.投标人未被铁路总公司暂停投标。 7.本包件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OEM产品。 | |
2 | 动车组检修作业检查仪 | 套 | 1 | ||||
3 | 电磁探伤仪 | 台 | 1 | ||||
4 | 便携式轴温检测仪 | 台 | 8 | ||||
5 | 智能扭矩检验台 | 套 | 1 | ||||
6 | 移动式传感器测试仪 | 台 | 1 | ||||
7 | 车门压力测试仪 | 台 | 2 | ||||
8 | 受电弓应急升弓装置 | 套 | 8 | ||||
02包件 | 1 | 在线移动式轮辋轮辐探伤设备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2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注册资金2000万人民币及以上;近三年度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年-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2.投标产品应成熟可靠,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今)在国内动车段(所)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以及用户良好运用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设备须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针对动车运用的技术审查、鉴定或技术评审,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评审资料。 5.投标人所投产品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6.投标人未被铁路总公司暂停投标。 7.本包件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OEM产品。 | |
2 | 便携式相控阵轮辋探伤仪 | 套 | 1 | ||||
03包件 | 1 | 轨道桥及作业平台和防护网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1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注册资金2000万人民币及以上;近三年度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年-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2.投标产品应成熟可靠,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今)在国内动车段(所)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以及用户良好运用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设备须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针对动车运用的技术审查、鉴定或技术评审,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评审资料。 5.投标人所投产品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6.投标人未被铁路总公司暂停投标。 7.本包件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OEM产品。 | |
04包件 | 1 | 动车组作业安全联锁(含作业评价)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1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注册资金2000万人民币及以上;近三年度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年-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2.投标产品应成熟可靠,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今)在国内动车段(所)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以及用户良好运用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设备须通过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组织的技术评审或鉴定,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评审资料。 5.投标人所投产品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6.投标人未被铁路总公司暂停投标。 7.本包件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OEM产品。 | |
05包件 | 1 | 悬挂式综合管廊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1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2000万人民币及以上;近三年度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年-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2.投标产品应成熟可靠,主要设备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今)在国内动车段(所)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以及用户良好运用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关键性设备(悬挂式综合管廊、自动上砂小车、动车组轴承状态检测装置)须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针对动车运用的技术审查、鉴定或技术评审,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评审资料。 5.投标人所投产品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6.投标人未被铁路总公司暂停投标。 7.投标人若为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关键设备生产商签署的唯一授权函。 8.本包件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OEM产品。 | |
2 | 库内标志标识 | 套 | 1 | ||||
3 | 动车组检测软件 | 套 | 1 | ||||
4 | 冷水高压清洗机 | 台 | 8 | ||||
5 | 油液化验监测装置 | 套 | 1 | ||||
6 | 接地电阻测试仪 | 台 | 1 | ||||
7 | 电路便携式检测仪 | 台 | 1 | ||||
8 | 电气系统便携式测试仪 | 台 | 1 | ||||
9 | 光纤检测仪 | 台 | 1 | ||||
10 | 在线探伤用转轮器 | 台 | 1 | ||||
11 | 空调控制装置测试仪 | 台 | 1 | ||||
12 | 便携式受电弓测试仪 | 台 | 1 | ||||
13 |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 | 台 | 2 | ||||
14 | 储气罐 | 个 | 2 | ||||
15 | 冷冻式干燥机 | 台 | 2 | ||||
16 | 废油收集箱 | 个 | 1 | ||||
17 | 精密过滤器 | 个 | 2 | ||||
18 | 2t蓄电池搬运车 | 辆 | 4 | ||||
19 | 3t蓄电池叉车 | 台 | 4 | ||||
20 | 升降式材料搬运小车 | 辆 | 2 | ||||
21 | 手动液压搬运车 | 辆 | 4 | ||||
22 | 胶轮手推车 | 辆 | 4 | ||||
23 | 自动上砂小车 | 辆 | 2 | ||||
24 | 车号识别系统 | 套 | 3 | ||||
25 | 随车机械师出退勤设备 | 套 | 1 | ||||
26 | 便携式计算机 | 台 | 20 | ||||
27 | 动车组司机操控信息分析系统EOAS | 套 | 1 | ||||
28 | 揭示自动验卡装置 | 套 | 1 | ||||
29 | 特殊行车揭示模拟装置 | 套 | 1 | ||||
30 | 应急指挥系统 | 套 | 1 | ||||
31 | 动车组钥匙管理系统 | 套 | 3 | ||||
32 | 动车组轴承状态检测装置 | 台 | 1 | ||||
33 | 集便器管道清洗机 | 套 | 1 | ||||
34 | 辆份制配送小车 | 辆 | 16 | ||||
35 | 便携式安全照明灯 | 台 | 48 | ||||
36 | 库内垃圾运输小车 | 辆 | 2 | ||||
37 | 高压无气喷涂设备 | 台 | 1 | ||||
06包件 | 1 | 空心轴探伤仪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4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注册资金2000万人民币及以上;近三年度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年-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2.投标产品应成熟可靠,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今)在国内动车段(所)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以及用户良好运用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关键性设备(空心轴探伤仪)须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针对动车运用的技术审查、鉴定或技术评审,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评审资料。 5.投标人所投产品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6.投标人未被铁路总公司暂停投标。 7.本包件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OEM产品。 | |
2 | 空心轴超声波探伤设备对比试件 | 根 | 6 | ||||
07包件 | 1 | 头车检修平台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1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注册资金2000万人民币及以上;近三年度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年-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2.投标产品应成熟可靠,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今)在国内动车段(所)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以及用户良好运用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关键性设备(头车检修平台、变流器冷却液加注装置、综合油脂加注车)应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各铁路局组织的技术评审或者鉴定,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评审资料。 5.投标人所投产品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6.投标人未被铁路总公司暂停投标。 7.本包件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OEM产品。 | |
2 | 变流器冷却液加注装置 | 台 | 2 | ||||
3 | 移动式空调检修小车 | 辆 | 2 | ||||
4 | 电工工器具 | 套 | 2 | ||||
5 | 车顶绝缘子清洗装置 | 台 | 1 | ||||
6 | 动车组检修工具包 | 套 | 1 | ||||
7 | 工具管理系统 | 套 | 1 | ||||
8 | 综合油脂加注车 | 台 | 2 | ||||
9 | 油桶搬运小车 | 辆 | 2 | ||||
10 | 驾驶式洗地机 | 台 | 4 | ||||
11 | 大功率吸尘器 | 台 | 4 | ||||
12 | 自动风管接头 | 套 | 1 | ||||
13 | 曲臂式升降平台 | 个 | 1 | ||||
14 | 剪叉自行式高空作业车 | 辆 | 1 | ||||
15 | 立体仓储设备 | 套 | 1 | ||||
08包件 | 1 | CRH2(380A/380AL)单相电源箱 (300kW)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6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注册资金2000万人民币及以上;近三年度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年-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2.投标产品应成熟可靠,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今)在国内动车段(所)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以及用户良好运用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设备应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各铁路局组织的技术评审或者鉴定,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评审资料。 5.投标人所投产品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6.投标人未被铁路总公司暂停投标。 7.本包件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OEM产品。 | |
2 | CRH1(380D)地面电源现场插座箱 | 台 | 4 | ||||
3 | CRH2(380A/380AL)地面电源现场插座箱 | 台 | 64 | ||||
4 | CRH3地面电源现场插座箱 | 台 | 16 | ||||
5 | 移动式转接柜 | 台 | 2 |
说明:以上所有需安装的物资设备在报价中均应包含安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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