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海花园A区室内空气质量环境检测招标公告
银海花园A区室内空气质量环境检测招标公告
银海花园A区室内空气质量环境检测项目
询价采购文件
贵采询字GCCG-2017-228
池州市贵池区兴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池州市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七年十月
池州市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对银海花园A区室内空气质量环境检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供货能力、信誉良好的公司积极参与竞标。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投标人须知:
1、报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开标时现场递交。
2、投标时必须出具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按规定格式详细填写供应商投标报价表。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
2、具有室内环境检测资质(CMA认证,可以出具 CMA 检测报告)并同时具有省级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询价方式进行,各投标人根据采购单位具体要求进行报价,采购中心当场公布投标价格。
四、采购要求及数量:
采购单位:池州市贵池兴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189*****516 预算价:179886.00
序
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备注
1
银海花园A区室内空气质量环境检测
对室内的氡、甲醛、氨、苯和 TVOC 五种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 出具《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验报告》、移交验收资料等满足质量验收的成果文件。
179886平方米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开始报名至2017年10月19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2017年 10月19日下午17:00时前报名截止。报名地点为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区政府采购中心4号办公室(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秋浦宾馆斜对面,十一路、、十八路、十七路公交翠微苑站)。
六、报名材料:企业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以上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保证金及招标工本费缴纳后,开标现场递交报名材料,不须提前递交报名材料)。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0月20日上午9:00时整,在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区采购中心1号开标室。迟到者不得进入会场,不受理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缴纳保证金¥3500元,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应于2017年10月19日17:00时前将保证金汇入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帐户 。逾期未交的取消投标人资格。(银行转账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内容)。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上述账户,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第一次已缴纳未退不需重新缴纳)
账户名称:池州市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池州秋浦支行
银行账号:****************0116-0041
地址:池州市翠柏中路7-9号,
除第一中标人外,未中标投标人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后五日内开始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10%交到采购单位账户,待货物验收合格后退还。凡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的(未按期交货、质量不符合要求等),由采购单位及时向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和监督单位反映,一经查实,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
九、定标方法:由区采购中心、采购单位代表组成的询价小组,根据同等条件下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有两个相同最低报价的,则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价格高于采购单位预算价或市场价的,采购中心有权宣布投标无效。中标人无特殊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十、付款方式:提交符合池州市住建委及甲方要求的检测报告后一个月一次性付清检测费用 。
十一、投标具体要求:
1、投标报价应 包括检测、人、材、机、出具成果报告、备案、税金等全部费用。,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
2、 成交供应商 逾期不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该供应商将被作为不良供应商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记录。
十二、其他要求及说明
1、市外检测机构入池州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根据池州市住建委 相关文件的要求,预中标企业应在预中标公示期间{3日内}提供已在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核通过的备案登记资料,未取得资质证书或未进行登记的检测机构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相应检测活动;如预中标第一候选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审核通过的备案登记资料,由预中标第二候选人替补,依次类推。
2、检测时间及要求:确定成交后,投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进行检测(接建设单位通知后10天出具成果报告,最长时间不超过 10 天),未按约定时间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每逾期一天扣罚人民3000 元。
3、质量要求:按检测规范及设计要求提供有效室内环境质量检验报告(含电子版及纸质版)。
(1)严格按检验规范进行检验。
(2)服从建设方统一管理及调度安排,及时进场检测并出具成果报告。
(3)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十三、本项目投标人须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 ,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工本费请汇至以下帐户:
账户名称:池州市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池州秋浦支行
银行账号:****************0116-0003
地址:池州市翠柏中路7-9号,
(注:1.请在备注栏内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简要名称或编号,否则视为无效汇款;2. 工本费不接受现金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报名时间内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后方可接受报名 ,开标现场至贵池区政府采购开具招标文件工本费收据(未缴纳招标工本费不接受投标)。
联系人:宋斌 联系电话:****-*******
池州市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13日
投 标 书
项目名称:银海花园A区室内空气质量环境检测项目
采购编号:GCCG-2017-228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1
一、投标函
致:池州市贵池兴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根据贵方“银海花园A区室内空气质量环境检测项目”(项目编号:GCCG-2017-228)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单位的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式 壹份,副本一式贰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2、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货物的服务,并交付招标人验收、使用。
4、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招标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招标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5、与本申报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6、与本申报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委托我单位 (姓名、职务)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 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四、投标承诺书
致:池州市贵池兴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承诺单位已详细阅读了银海花园A区室内空气质量环境检测项目
招标文件,现自愿就参加上述项目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池州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2、遵守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采购中心正常工作秩序。
3、我们服从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开标时间及有关议程事项安排,服从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接受招标文件全部条款及内容。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查有虚假,同意被废除授标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5、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6、保证无论中标与否,均不向招标人查询追问原因。
7、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商签合同及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五、相关证书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全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全本)
3、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保证金回单复印件
5、评标办法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复印件(备案申请表复印件等)
(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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