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SZFCGCS2017-15:WSSZFCGCS2017-15文山市公务用车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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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30978.doc&file_name=150*****30978.doc&file_id=null" target="_blank">采购文件或其他附件下载
文山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车辆销售及改装合同 甲方(买方):文山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乙方(卖方):成都鑫丰成汽配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7年9月29日 签订地点: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定做方(简称甲方):文山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地址:军供路1号邮编:663998 联系人:岺玲电话:******* 销售承揽方(简称乙方):成都鑫丰成汽配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俊电话:139*****980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柯斯达豪华4.0L17座(GRB53L-ZCMEK),并由乙方进行改装。 产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合同金额共计729235.00元(柒拾贰万玖仟贰佰叁拾伍元整) 二:交货时间及方式: (一)合同生效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安装项目标准进行备货和安装! (二)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乙方在收到甲方所付定金之日起60个工作日)完成改装,并通知甲方到乙方厂内验收车辆。 三:产品及安装验收方式: (一)乙方在完成安装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相关人员对产品及安装效果进行验收。 (二)甲方应在第一时间对产品及安装效果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参照附件和公司网站图片或者部分实物图片,如果部分产品有差异,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三)若验收发现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修理、重做、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之内,甲方需付金额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圆整为定金付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交验车且乙方向甲方开俱增值税专票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余款(金额为529235元,大写伍拾贰万玖仟贰佰叁拾伍圆整)。 五:部分产品售后服务方式: (一)合同所包含的所有电子类产品的实行六个月包换,一年包修的售后服务(具体时间从甲方验收之日起算),如因甲方不合理使用造成的损坏,乙方有偿(成本价)更换或者维修; (二)合同所包含的非电子类产品实行1-3年或者十万公里包修的售后服务(具体时间从甲方验收之日起算);如因甲方客户不合理使用造成的损坏,乙方有偿更换或者维修; 六: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合同约定进行安装,并按约定时间通知甲方到厂提车,如非不可抗力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5‰/天的违约金,最后在甲方支付尾款时进行减扣。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的,由此发生的一切争议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八: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效力和本协议相同。 (二)本合同及全部附件经甲乙双方认真审核并协商一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 甲方:文山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乙方:成都鑫丰成汽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岺玲法定代表人:周慧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潘诚 电话:139*****822电话:139*****980 传真:*******传真:***-******** 地址:军供路1号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国 际广场A区一号楼5楼 开户行:建行文山凤凰路分理处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双流支行 账号:****************0449账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2017年9月29日 附件1:项目清单 项目清单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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