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邻水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邻水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工程己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邻发改[2008]172号”批准建设,并以“邻发改[2008]194号”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邻水县鼎屏镇第四小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专项补助、中央及省维修改造专项补助、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21%:35%:44%,招标人为邻水县鼎屏镇第四小学。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邻水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工程,建于邻水县城南部新区鼎屏镇第四小学旁,房屋建筑面积约6110平方米,计划工期240个日历天。本次招标为施工,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造师贰级或以上资质,房屋建筑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内投标申请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应完成过两个或以上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11月17日至2008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邻水县鼎屏镇第四小学(邻水县鼎屏镇学府大道)持单位介绍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12月8日09时00分,地点为广安市金安大道1号,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邻水县鼎屏镇第四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邻水县鼎屏镇学府大道地  地 址:成都市八宝街90号九龙商务楼

邮 编:638000            邮    编:610031 

联系人:任先生 唐先生        联 系 人:张先生 张女士

电 话:0826-*******         电    话:028-******** 

传 真:0826-*******         传    真:028-********

电子邮件:\             电 子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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