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局基站机房搬迁(第二次)招标公告

武清局基站机房搬迁(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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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天津分公司武清局基站机房搬迁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标包内容说明: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天津分公司武清局基站机房搬迁项目(比选编号:ZJZB-2017-595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邀请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比选范围

1.1 比选范围: 本项目按项目比选。

1.1.1项目建设规模:武清局新建数据机楼,原局内的基站位于规划消防通道范围需拆除,并在新建机楼顶新建楼顶塔恢复基站业务。

彩钢板机房室内平面净尺寸宜为4.85m×2.85m(长×宽);也可根据征地面积、远期需求等情况适当调整机房尺寸;机房净高应按地面完成面至梁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彩钢板机房宜为2.8m。

1.1.2比选内容:本项目为承包工程,彩钢板机房室建设材料采购及施工等服务供应商。

1.1.3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1.1.4预估规模:13万元人民币(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1.1.5建设地点:天津市武清区。

1.1.6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1.1.7技术标准要求:满足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1.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3万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 投标人在2016年-2017年具备同类项目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加盖公章),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定盖章页,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订单或单据。

2.1.5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1.6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7投标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2.1发售纸质比选文件

2.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1.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华七支路9号天津电信旧办公楼招投标办公室。

2.1.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标书款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网上汇款则底单必须体现有银行电子专用章,该材料为汇款购买文件时提供,须以对公账号汇款;现金购买则无须提供该项材料);

(6)《税务信息表》(见比选公告附件)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7)《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见比选公告附件)并加盖公章;

(8)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及税务信息表电子版。

2.1.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1.5 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2.2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适用】

2.2.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2.2.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2.2.3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3.1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9日09时3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华七支路9号天津电信新办公楼3007室。

3.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电子参选文件通过/递交,参选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3.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3.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3.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4.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华七支路9号 地 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华七支路9号

邮 编:300385 邮 编:300385

联 系 人:骆宏义 联 系 人:张宸睿 张树旺

电 话:/ 电 话:189*****262 180*****78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80*****780@189.cn">189*****262@189.cn

网 址:www.chinatelecom.com.cn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庙前直街支行

账 号:/ 账 号:3602 0010 1920 0328 213

行 号:/ 行 号:********0064

比选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3日


附件一 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天津分公司武清局基站机房搬迁项目

比选编号

ZJZB-2017-5951

购买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购买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发票邮寄地址

文件购买情况

所购标包

不适用

日 期

购买人签名:

备 注


附二税务信息表


序号

类别

信息填报

信息填报示例及填写注意事项

1

参选人名称

营业执照中一致

2

地址

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地址一致

3

电话

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电话号码一致

4

纳税人识别号

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纳税人识别号一致

5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各数字或字符间不得人为保留空格或“-”,账号信息中本身自带的“-”不含在内

6

开户银行(基本账户)

XX银行XX省(市)分行XX支行XX分理处等,必须与开户证明文件中银行账户全称保持一致,不得缩写或简写

7

开户银行账号(基本账户)

各数字或字符间不得人为保留空格或“-”,账号信息中本身自带的“-”不含在内

8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开票类型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参选人须提供

9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为比选代理机构开具的比选文件款发票类型,必须任选其一进行勾选“√”

注:

(1)上述税务信息均为必填项;

(2)银行账户信息应为参选人的基本账户信息;

(3)比选代理机构将按照上述银行账户信息退还参选人的参选保证金,如果参选人的银行账户信息有变,请务必及时联系比选代理机构;

(4)由于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或退保证金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5)该表格电子版(可编辑)180*****780@189.cn">请于购买比选文件前发送至189*****262@189.cn

(6)为保证开票信息准确,请提供一份参选人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

参选人(财务专用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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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房搬迁 基站 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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