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森林防火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关于乐清市森林消防办公室森林防火物资 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08年11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受乐清市森林消防办公室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G200811A01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段一:防火器械 一批 标段二:防火装备 一批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各个供应商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标段进行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及产品在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2、供应商注册资金50万(含)以上,须具有相关项目的实施经验,具有较强的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及时提供设备的维修服务,在浙江省内有服务网点; 3、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年 11月24日至2008年11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地点:浙江省乐清市招投标中心3楼(乐清市宁康东路1号)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年11月24日至2008年11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地点:浙江省乐清市招投标中心3楼(乐清市宁康东路1号) 标书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出示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 八、投标地点:浙江省乐清市招投标中心3楼(乐清市宁康东路1号) 十、开标地点:浙江省乐清市招投标中心(乐清市宁康东路1号)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段一:2000元;标段二:5000元。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户 名: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十二、其他事项: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带原件备查); 3、供应商企业简介,浙江省内服务网点介绍; 4、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机构将根据提交的文件资料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十三、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清市森林消防办公室 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135*****109 采购机构名称:乐清市招投标中心 地点:乐清市招投标中心3楼(乐清市宁康东路1号)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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