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公安局城区治安监控系统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兴国县公安局城区治安监控系统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就我县城区治安监控系统改造项目实行政府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踊跃报名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兴国县城区治安监控系统改造项目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三、招标书编号:XG-081102四、招标设施名称及内容:1、品目一:城区及近郊治安卡口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及新增设备。2、品目二:“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的改造。本招标项目共分2个品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五、工期要求:施工、供货时间由采购方书面通知,合同期内完成设计方案、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整个系统工程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质量达到优良,并按时交付使用。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安防资质证书,具有相关经营业绩,须提供近三年以来完成同类规模的监控系统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并且在江西省内有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3、投标人必须是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具有代理经销资格,或具有制造商的正式专项代理授权的经销商;(证明文件原件)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5、投标产品检测报告和产品责任保证书,行业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的工程、货物免费质保期≥三年;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招标文件的发售:(一)文件发售地点:江西省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报名文件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二)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11月14日至2008年11月2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过期不予出售。(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文件进行资格预审:(1)工商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5)相应专业资质证明。注:以上所有资质材料应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A4大小的副本复印件或影印件1套(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除外),资格预审未通过者不予报名;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保证金数额:开标时间: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时;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2月5日上午9:00时开标地点: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投标拍卖大厅;投标保证金:品目一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品目二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保证金一律由投标单位财务转帐交纳,并确保在开标前到账。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无违约行为一个月内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待公示期满予以无息退还。九、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用途等)收款单位名称: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 账号:****************077开户行:赣州市商业银行兴国支行十、答疑、勘察现场时间及地点: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自行安排时间踏勘施工现场,地点:兴国县城区和各治安卡点、319国道高兴收费站、大坑收费站等,联系人:兴国县公安局通讯科刘心平科长;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投标人,请在2008年11月28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将在12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公布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赣州市招标投标网、赣州政府采购网、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网;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招标人在上述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十一、付款方式:不支付预付款;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总额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在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所有项目资金均由兴国县政府采购办直接支付给中标供应商。十二、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地址: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兴国县城潋江大道19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联系电话:****-*******传 真:****-*******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 2008-11-14 15:34:2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