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号渠清淤疏浚(2017年)招标公告

5号渠清淤疏浚(2017年)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办公室

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名称: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5号渠清淤疏浚(2017年)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项目概况:

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5号渠实施清淤疏浚。具体预算金额以财政批复为准。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本项目组织专家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论证,专家们根据项目概况,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集体讨论后一致认为:

开发区河网属平原河网,水流缓慢易淤积,故河道清淤已成为河道管理的常态工作。

目前传统河道清淤主要为带水作业(水下清淤)和干式作业(水力冲挖)。上述办法都需要离清淤河道附近设置临时堆场,对淤泥进行自然干化。随着城市发展,土地开发程度日益提高,清淤河道附近难以找到临时堆场空地,这也成为城市河道清淤疏浚的重大制约因素。

鉴于以上限制条件,本项目拟采用一种可移动淤泥干化脱水设备解决制约因素。该设备将淤泥抽吸、浓缩、脱水功能集成于车载集装箱内,相较传统办法,具有就位灵活、安装便捷、管理方便、处理效率高、占地约束少、环境影响小的特点。

综合考虑到河道清淤车载移动脱水技术的清淤综合单价与传统办法比提高不多,但具有不受场地、时间等限制,可以实现常态化清淤,故新的技术综合性价比仍有优势。

因该技术属于专利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杭州保逸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新宁大厦1-7号

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或职务

谢浩辉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高级

陶国芳

杭州师范大学

高级

陈启项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高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项目采购需求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规定,专家组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详见附件。

九、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孙璐

联系电话:****-********

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600号东楼4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600号西楼6楼


标签: 疏浚 清淤 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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