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区道路、市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镇区道路、市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16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监利县新沟镇镇区道路、市政改造项目已由监利县发展和改革局(监发改审批〔2017〕17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监利县新沟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政府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监利县新沟镇镇区道路、市政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监利县新沟镇
2.3工程概况:需要实施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绿化工程、桥梁工程,总投资约1.4亿元。
2.4招标范围:投标人应完成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确定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完成的各项前期、验收手续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5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计划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2.7保修期:该工程保修期限为5年,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同时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原件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且无在建项目;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安全员各一人);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投标单位(提供证书原件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五大员必须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或培训机构的合格证书;
3.7近三年(2014年至今)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1亿元以上,施工内容同时包含市政道路工程及市政桥梁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8其它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5、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近三年(2014年至今)来无由于申请人过错的诉讼;
近三年(2014年至今)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近三年(2014年至今)来在监利县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记录(投标人应到监利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原件);
近三年(2014年至今)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近三年(2014年至今)来无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函;
3.9在湖北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人员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
体化平台记录公示信息为准(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网员证;
3.1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每月驻工地现场不得少于23天,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专项承诺,需有具体有效的处罚措施,否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在2017年11月1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元)至如下账户,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单位名称: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利支行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至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银行进账单回执单装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此项目名称(监利县新沟镇镇区道路、市政改造项目),如无注明,投标人将自行承担因保证金查询不到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的风险。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件于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 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监利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地址:县政府机关院内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出售不采取邮购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清晰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
(1)拟派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资格(上岗)证及以上7名人员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5)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1亿元以上,施工内容同时包含市政道路工程及市政桥梁工程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书、竣工验收证明);
(6)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网员证;
(7)由投标人本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函;
(8)投标人报名资料需提供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预缴履约保证金回执单。
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使用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将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小写:¥********.00元)现金的预缴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注明招标人名称(监利县新沟镇人民政府)和项目名称(监利县新沟镇镇区道路、市政改造项目)(不接受银行保函和任何其他形式的证明文件),凭招标人出具的预缴履约保证金收据(开具预缴履约保证金收据时须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办)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投标程序完成后招标人将预缴履约保证金一次性退还至未中标单位原汇款账户,中标单位的预缴履约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预缴履约保证金的截止日期同报名截止日期。
预缴履约保证金汇入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监利县新沟镇财政所
开 户 行:工行湖北荆州分行新沟支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8日上午09:00时,地点为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5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定标会必须由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本地开标,异地评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监利县新沟镇人民政府
地址:监利县新沟镇
联 系 人:徐金平
电话:150*****858
招标代理: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
地址:监利县玉沙大道80号
联 系 人:裴娜
电话:138*****822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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