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_智慧城市购买服务项目

漠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_智慧城市购买服务项目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漠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_智慧城市购买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漠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行政区域漠河县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5日10:4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0月16日00:00至2017年10月20日16: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9日14:00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预算金额¥147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漠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漠河县西林吉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399

招标公告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漠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对漠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_智慧城市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MHC[2017]0045

二、项目名称:漠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_智慧城市购买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内:年服务金额295万元,服务期限5年,总金额人民币1475万元。

四、招标内容:

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年服务预算

漠河县

智慧城市

服务

漠河县智慧城市服务所涉及的硬件资源及配套设施、网络资源、应用软件以政府购买服务,委托服务商运营的形式进行建设;投标所涉及硬件资源及配套设施、网络资源等产权归属中标方,产品售后服务费用、故障维修费用、升级改造费用等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年

295万

五、供货时间:租赁期5年,按照通过验收正式交付使用开始计算,满5年后结束。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六、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CMMI认证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高级职称证书;

6、为保障本项目能够按期完成及平稳运行,要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在黑龙江省内有专业的技术维护服务团队,提供以下材料:

(1)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注册地未在黑龙江省的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在黑龙江省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或在黑龙江省设有办事处的证明材料或在黑龙江省设有售后服务网点(或售后服务站)的证明材料;

(2)要求具有10人以上的省内技术维护服务团队,且技术服务人员均必须在黑龙江省内缴纳社保,投标时需提供技术服务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须同时具有社保部门章及投标企业名称;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上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16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现场确认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到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确认及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需携带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出具的近6个月在该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检查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并审核通过截图、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截图、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全部材料原件或公证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前来报名,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报名及招标文件公示时间:自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请到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招标文件售价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9日14时0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指定的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代理机构拒收。

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处”。

十一、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十二、发布媒介: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http://www.chinabding.com.cn

十三、开标时间:2017年11月9日14时00分。

十四、其它

1、根据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招标人将在报名结束后对投标申请人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不符合本次招标要求,招标人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格,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材料,招标人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漠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漠河县西林吉镇中华路21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项目负责人:杨先生

采购机构电话:****-********

邮政编码:150001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6日


标签: 智慧 办公室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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