岢岚县文化局岢岚县宋长城景区一期、文体中心PPP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岢岚县文化局岢岚县宋长城景区一期、文体中心PPP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岢岚县文化局岢岚县宋长城景区一期、文体中心PPP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岢岚县宋长城景区一期、文体中心PPP项目

项目编号:SXZL2017PPPKL001采购公告日期:2017年6月14日公开招标时间:2017年7月7日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2017年10月12日评标委员会:张 莉、黄玉洁、李维伟、赵晓妮、刘献民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名单:王福平(副县长)、孙永红(财政局)、王继文(财政局)、赵晓栋(财政局)、刘新民(文化局)、游润平(发改局)、王海波(住建局)、杨雨帆(旅游服务中心)、庞海青(国浩律师)、白永辉(国浩律师)、李宁(国浩律师)预成交情况

预成交社会资本: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南路沙沟

法定代表人:杨韶勇

预成交标的:

全投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6.60%;

十、主要预成交条件:

1、合作期:项目合作期为24年。其中:

宋长城景区一期子项目:24年,建设期4年,运营期20年,建设期后2年进入试运营期。

文体中心子项目:10年,建设期1年,运营期9年。

2、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约34902.68万元,其中:

1、宋长城景区一期子项目总投资约29146.67万元;

2、文体中心子项目总投资约5756.01万元。

3、合作范围

①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用PPP模式,具体以BOT方式运作。

②政府与中标社会资本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

③项目公司组建后,政府方与项目公司签订PPP合同,项目实施机构将本项目合作经营权授予项目公司。

④项目合作期间,项目公司承担岢岚县宋长城景区一期、文体中心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并保持设施完好,满足正常运转要求,向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服从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和考核,项目合作期满,项目公司无偿将本项目及其相关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

预成交结果公示期: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20日谈判备忘录(见附件);联系方式

采购人:岢岚县文化局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岢岚县文体街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府西街96号怡丰商务大厦1407室

联系人:王利民吕冲飞张文慧

联系电话:****-*******

2017年10月16日

附件

岢岚县宋长城景区一期、文体中心PPP项目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

谈判时间:2017年10月12日

谈判地点:会议室

谈判参会人员:

岢岚县政府:王福平(副县长)、孙永红(财政局)、王继文(财政局)、赵晓栋(财政局)、刘新民(文化局)、游润平(发改局)、王海波(住建局)、杨雨帆(旅游服务中心)、庞海青(国浩律师)、白永辉(国浩律师)、李宁(国浩律师)

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左兆卿、张文星、李振华、韩建国、刘淑娟

会议主要内容:

岢岚县宋长城景区一期、文体中心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于2017年7月7日完成潜在社会资本投标文件评定工作,评选出排名第一的社会资本为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社会资本”)。本项目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以下简称“谈判工作组”)由项目实施机构(县文化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旅游服务中心组成。谈判工作组与社会资本于2017年7月22日、8月11日、9月1日举行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会议,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谈判,并达成一致,项目实施机构经岢岚县人民政府同意,确认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为岢岚县宋长城景区一期、文体中心PPP项目的预中标社会资本。

确认谈判中确认了以下内容:

1、政府方应按照本项目PPP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及政府付费,暂按本项目社会资本投标估算的可行性缺口补助及政府付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和中长期财政规划(预算草案),且必须经岢岚县人大常委会批准。

2、项目旅游人数是以山西卓世伟业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岢岚县旅游发展规划(2016-2030年)》,及岢岚县统计局提供的2015年度全县旅游人数进行预测估算,年度旅游人数以实际为准,使用者付费按当年实际收入为准,年度使用者付费不足以弥补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回报部分,由政府给予项目公司可行性缺口补助。

3、宋长城景区门票收费在政府监管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市场化运作,由使用者付费,乙方在项目财务分析中结合岢岚县旅游资源及本景区旅游现状,门票价格暂按60元/人估算考虑,实际门票价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政府指导价。

4、为满足本项目正常运营需要,发生设施新增或设备重置的费用,由项目公司完成项目设施的新增或设备重置采购工作,按照实际发生成本计入项目公司运营成本支出中。

5、对于部分完工的宋城遗留项目,由政府方与社会资本组建的项目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已完成部分进行质量检测和资产评估,并根据评估报告确定最终收购价,与被收购方签订收购协议,纳入宋长城景区一期项目统一管理;若被收购方不同意以评估报告确定的收购价进行收购,由岢岚县政府协调处理。

6、谈判文件所附的《PPP项目合同》付费安排如下:

6.1宋长城景区一期子项目:

为保证银行贷款顺利还本付息,项目进入运营期后,以第一年的可行性缺口补助额为基数,政府方于6月30日、12月30日前分两次完成当年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支付。

待第二年6月30日前,以项目公司经审计确认的第一年可行性缺口补助付费额为准,在第二年6月30日前向项目公司付费时,政府方将差额部分一并核增/核减,差额部分不计利息。

在运营期间项目公司发生可行性缺口补助时,以当年最终审计结果为准,按照上述付费安排逐年实施。

6.2文体中心子项目付费安排参考宋长城景区一期子项目付费安排执行。

7、关于税费:若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任一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融资、施工、项目移交等)支付的税费与项目采购之时相比变化的,则变化的部分按照相应规定调整,计入项目运营成本中。

8、合同履约保函的金额为本项目静态投资的5%,运营维护保函的保函金额为本项目静态投资的1%,移交保函的保函金额为本项目静态投资的0.5%。

9、关于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太原仲裁委员会裁决。

10、政府方将帮助协调银企对接,全力配合银行提供融资相关的保障资料,以落实项目贷款资金到位,力争本项目除资本金以外所需资金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当前国家规定的银行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4.9%)。

11、未尽事宜,由双方在《PPP项目合同》中另行约定。

双方同意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及公开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程序,尽快办理采购结果公示。由岢岚县政府授权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并成立项目公司,《PPP项目合同》由中标社会资本与项目实施机构先行签署,待项目公司成立后,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项目公司全面承继除专属于中标社会资本权利义务以外的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实施机构:(盖章)预中标社会资本:(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日期:2017年10月12日日期:2017年10月12日

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体中心 长城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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