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南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南汇区医疗救护站委托,对南汇区医疗救护站120大屏幕显示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a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
   b本市具有固定的经营机构以及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
   c投标人需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
   d 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和成功案例; |
   e DLP大屏具有中国及国际权威质量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
   f 必须是所投DLP大屏的最终制造厂家,或是由最终制造厂家书面授权针对本项目的指定代理商,如果制造厂家自己投标,则该制造厂家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果制造厂家自己不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厂家只能授权唯一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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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概况: |
   项目编号:NHZC-2008-11-020-Z |
   项目名称:南汇区医疗救护站120大屏幕显示系统 |
   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
   2*3 6块50寸DLP大屏显示系统(一机双灯)、5.5m*0.5m ¢5双基色LED条屏、大屏及电视机墙体(不包括6台32寸电视)、指挥大厅及机房装修 |
   交付地址:南汇区内用户指定地点 |
   交货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
   交付状态:系统完成,投入使用 |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8年11月17日起上午9:00~11:00、13:30~15: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南汇区惠南镇通济路229弄25号购买招标文件(若地址变更,网上另行公告)。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3、答疑会时间:2008年11月21日 下午13:30,地点:南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
   4、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08年12月8日(星期一)下午13:30之前送达上海市南汇区惠南镇通济路229弄25号,同时应将2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在2008年12月8日下午13:30前到达集中采购机构银行账户内。(账户名称:上海市南汇区政府采购中心。账号:03****-********274。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南汇区惠南镇支行),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5、开标定于2008年12月8日(星期一)下午13:30在上海市南汇区惠南镇通济路229弄25号(若地址变更将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
   6、以上详情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南汇区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南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上海市南汇区惠南镇通济路227号邮编: 201300 |
   联系人:范辉张飞跃 |
   电话:***-******** |
   传真:******** |
   Email:fanhui_1981@hotmail.com |
   文件制作时间:2008-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