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奎屯垦区公安局、新疆车排子垦区公安局警用车辆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奎屯垦区公安局、新疆车排子垦区公安局警用车辆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奎屯垦区公安局、新疆车排子垦区公安局警用车辆购置
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奎屯分公司受新疆奎屯垦区公安局、新疆车排子垦区公安局的委托,对其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奎屯垦区公安局、新疆车排子垦区公安局警用车辆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GK2017-30XS
采购地点:奎屯垦区公安局、车排子垦区公安局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计划采购总金额:520万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内。
采购内容和数量:
序号 | 采购单位 | 采购内容 | 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 资金来源 | 计划采购金额(万元) | 供货地点 |
1 | 新疆奎屯垦区公安局 | 购置警用车辆32辆(按制式警车配置警灯、警笛、喷警漆)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 | 上级补助 | 320万元 | 奎屯垦区公安局 |
2 | 新疆车排子垦区公安局 | 购置警用车辆20辆(按制式警车配置警灯、警笛、喷警漆)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 | 财政拨款 | 200万元 | 车排子垦区公安局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条件
2.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3投标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采购项目涉及货物生产(或供货)、销售及安装维修等相关服务的能力;
2.1.4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或具有汽车销售经营权的经销商,以经销商名义参加投标的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2.1.5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须提供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及零配件供应仓库的相关证明材料,拥有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2.1.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 本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2.3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需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后带要求的相关资料(投标信息确认单、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代理机构进行登记, 确认报名后,网上购买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
五、谈判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10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分中心(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团结东街28号)
谈判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分中心四楼(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团结东街28号)
六、本次公告发布媒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奎屯垦区公安局
详细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天北新区天北大道94号
联系人:王东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车排子垦区公安局
详细地址:新疆奎屯市车排子镇一二三团
联系人:马新军联系方式:180*****27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奎屯分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团结北街毓秀里81栋1102室
联 系 人:苏海涛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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