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排水一体化PPP(儋州市滨海新区污水处理一厂工程、儋州市滨海新区供水工程)化验室化验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供排水一体化PPP(儋州市滨海新区污水处理一厂工程、儋州市滨海新区供水工程)化验室化验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2.1、建设地点:儋州市滨海新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污水处理一厂工程,设计规模为近期4.0 万m3/d,远期8.0 万m3/d。主要生产构筑物土建按近期规模4.0 万m3/d 建设,设备按2.0 万m3/d 规模安装。污水厂采用改良A/A/O工艺+高效澄清池+滤布滤池+消毒的处理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中的一级A 标准。供水工程在现状地厂址改扩建,由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和净水厂工程组成,工程近期规模为5.0万m3/d,远期为10.0万m3/d。水源近期由春江水库供水,远期由春江水库、利拉岭水库双水源供水。本工程采用常规处理工艺: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滤池+清水池(二氧化氯消毒)+送水泵房,出水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2006)。本次招标是针对两个厂的水质化验设备进行招标,其中污水厂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43项的检测能力,自来水厂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29项检测能力和《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106项检测能力。
注:本项目分 项目本身 ;共1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服务期):240日历天。合同生效后由招标人书面通知起120日内交货,安装工期120日历天,共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化验室化验设备采购及安装(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1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电子招标企业信息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3.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并通过年检,税务登记证有效合格(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盖章复印件,无须原件核验);
3.1.3投标人非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气相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流动注射仪、两虫过滤/淘洗系统、原子荧光光度计、超纯水机、吹扫捕集仪)的产品授权函原件。如为代理经销商,应出示代理经销资格证明文件。
3.1.42014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加盖公司章);
3.1.5投标人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中,副本中装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1.6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
3.2、本次招标
3.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0-16 08:30:00 至2017-10-20 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218.77.183.48/htms购买招标文件。
项目本身: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 含 图纸,售后不退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20000元。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1-06 09:00:00,地点(地址)为: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01 室。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7-11-06 09:00: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保函方式支付, 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海南儋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王五镇新地村委会新地村马路地(新地水厂) | 地址:海口市世贸中心 F 座 908 室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黎工 | 联系人: 刘工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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