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能权管理系统(包括登记子系统、报告子系统)项目基础设施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用能权管理系统(包括登记子系统、报告子系统)项目基础设施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乙方:福建兰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MJGC[GK]*******-1的用能权管理系统(包括登记子系统、报告子系统)项目基础设施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1 | 1-1 | 装修工程 | 装修工程 | 1 | 486600 | DS-D2046NL-C、定制、E2417H等 | 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 具体应答详见投标文件章节6.4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 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 毛建雄/****-******** | 福建兰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86*****606 | ||||
合计: | 4866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陆仟陆佰元整(¥4866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楼节能大厦1号楼2层;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本项目的建设内容验收,甲方应在乙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验收通过。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提供等额发票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95%的货款;待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7天内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5%货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之日结束。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按期支付项目款项,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滞纳金,每逾期1天,按合同金额的0.1%,支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10.2 因甲方延期,致使乙方无法按期完成进度或无法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乙方将不承担违约责任。10.3如果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交付合同标的物,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但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0%。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双方任一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以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及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为准。售后服务:系统、设备验收合格后,保修期1年(技术指标中有约定的按技术指标中保修期),保修期内免费维修。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伍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 乙方: | 福建兰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节能大厦5层 | 住所: | 福州鼓楼区软件园C区57#2层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文展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150*****651*******"> ![]()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0*****41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工商银行福州铜盘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096******** |
签订地点: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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