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合同制消防大队办公楼工程施工项目二次公告
新乡县合同制消防大队办公楼工程施工项目二次公告
新乡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新乡县合同制消防大队办公楼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新乡县招标[2008]20-1号
二、项目内容:框架三层局部四层,面积约2900平方米。
三、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工民建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08年11月15日至2008年11月25日(节假日除外)
上 午8:30-11:30 下 午14:00-17:00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08年12月9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新乡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七、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及联系人:新乡县财政局413房间
联系人:陈萍 宋成林 联系电话:****-*******
八、采购单位:新乡县消防大队
九、监督部门:
新乡县财政局****-******* 新乡县监察局****-*******
新乡县审计局****-******* 新乡县检察院 ****-*******
十、注意事项:
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证书、法人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企业简介,要求出示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新乡县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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