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国道乐清市湖雾三界至清江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机电工程招标公告

104国道乐清市湖雾三界至清江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机电工程招标公告

104国道乐清市湖雾三界至清江段改建工程经浙江省交通厅浙计函(2003)6号文核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公路全长28公里,二级公路、总投资约为5.5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乐清市大荆镇、清江镇、雁荡镇,计划于2010建成。项目业主为乐清市104国道湖雾至清江段改建工程指挥部,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乐清市104国道湖雾至清江段改建工程指挥部(委托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为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1、标段内容:K0+000~K27+948;标志、标线;波形梁护栏工程 2、资格条件: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且有类似公路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以报名申请参加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合同段的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12月16日上午9:00正;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二、绿化工程 1、标段内容:YK15+320(狮子山隧道出口)~K27+948 公路绿化种植草皮树木、喷播(TBS) 2、资格条件: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公路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以报名申请参加绿化工程合同段的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12月16日9:00正;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三、机电工程
1、标段内容:改建工程中的西坑隧道、白箬岭隧道、狮子山隧道、朴头岭隧道的供配电及照明工程
2、资格条件: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通信、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 或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或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的施工企业均可以报名申请参加机电工程合同段的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12月16日9:00正;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招标人将派人于2008年11月13日至2008年11月19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 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10号位  
招标人地址:乐清市雁荡镇松溪大道18号  联 系 人:王洪斌  
联系电话:****-************-********乐清市104国道湖雾至清江段改建工程指挥部 2008年11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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