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食堂餐饮污水处理、鲜风降温除尘及抽油烟净化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八食堂餐饮污水处理、鲜风降温除尘及抽油烟净化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南大学八食堂餐饮污水处理、鲜风降温除尘及抽油烟净化系统改造工程建设资金为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南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南大学八食堂餐饮污水处理、鲜风降温除尘及抽油烟净化系统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中南大学校区内。

2.3规 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

2.4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

2.7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中南大学八食堂餐饮污水处理、鲜风降温除尘及抽油烟净化系统改造工程。原有建筑共3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5839.96m2;一、二、三层为食堂,本次改造在现有食堂的基础上,保持原结构基本不变,对内部功能以及装修进行重新整改。安装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餐饮污水处理、鲜风降温除尘及抽油烟净化系统。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如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中南大学多个项目投标,必须配备不同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否则按有在建项目处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零元整(¥0元)。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20日17:00时(每日9:00至11:30,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1010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需持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中南大学后勤保障部(长沙市岳麓区左家垅中南大学校本部甘棠1栋105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中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南大学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地 址: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1010室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

传 真:****-********


标签: 净化系统 抽油烟 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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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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