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宾川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宾川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宾川县人民医院委托,对宾川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ZCG********-S065)(A-C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及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宾川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序号

包号

产品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地点

1

A包

产科中央监护系统(胎心监护仪4台、胎儿监护仪(双胞胎)1台、母婴监护仪3台)

1

宾川县人民医院(招标人指定地点)

2

超声多普勒胎心仪

3

1

B包

裂隙灯前置镜

5

2

手持裂隙灯

2

3

显微眼用镊(1)

4

4

显微眼用镊(2)

6

5

非接触眼压计

1

6

彩色打印机

3

1

C包

治疗车

34

2

输液车

30

3

急救车

8

4

轮椅

10

5

担架车

10

6

双列病历夹车

5

7

双背托盘

7

8

婴儿车

10

项目预算金额:¥82.695万元

2.招标内容:具体详见下表及《招标文件》第六章。

3.资金情况:已落实。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上午08: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

5.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包/份,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6.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中段地方税务局旁)。

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07日上午09:00~09:30 (北京时间)。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中段地方税务局旁)。

9.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中段地方税务局旁)。

11.投标要求:按包号整体投标,按包号整体中标。

12.项目实施及服务地点:宾川县人民医院(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13.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三证合一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2017年10月以后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htm">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表);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材料或声明函);

(7)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7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活动。

(10)联合体:不接受

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15.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鲜章)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或(三证合一证件);

②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投标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③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2017年10月以后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

④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投标人需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材料;

⑦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材料或声明函);

⑧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代表。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招 标 人:宾川县人民医院

地 址:大理州宾川县金牛镇佛都路123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红塔花园1幢B座702号

联 系 人:余师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院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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