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客之家”及学术报告厅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创客之家”及学术报告厅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鹰潭市正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鹰潭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委托,就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客之家”及学术报告厅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编号:YTZJ-2017-YT038)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采购项目批复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
鹰购2017B********1 | 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客之家”及学术报告厅建设工程 | 1项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 | 18.6984 |
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一 | “创客之家”部分 | ||
1 | 受理台 | 米 | 1.8 |
2 | 吧台 | 米 | 3.2 |
3 | 墙面A | m2 | 21.6 |
4 | 墙面B | m2 | 24 |
5 | 墙面C | m2 | 21.6 |
6 | 墙面D | m2 | 24 |
7 | 液晶电视 | 台 | 1 |
8 | 吊顶 | m2 | 57.6 |
9 | 铜牌 | 块 | 3 |
10 | 玻璃贴 | 项 | 1 |
11 | 展板 | 块 | 4 |
12 | 墙面展架 | 项 | 1 |
13 | 墙面灯箱 | 项 | 1 |
14 | 屏风 | 项 | 1 |
15 | 长条桌椅 | 套 | 1 |
16 | 沙发茶几 | 套 | 1 |
17 | 窗帘 | 米 | 5 |
18 | 美工 | 项 | 1 |
19 | 灯具 | 项 | 1 |
20 | 运费 | 项 | 1 |
21 | 安装费 | 项 | 1 |
二 | 学术报告厅部分 | ||
1 | 报告厅左侧墙面 | m2 | 6 |
2 | cm | 240 | |
3 | 报告厅右侧墙面 | m2 | 4.5 |
4 | cm | 330 | |
5 | 报告厅墙面 | m2 | 4.5 |
6 | 报告厅墙面 | m2 | 2.2 |
三 | 3排×4列 液晶拼接大屏幕显示系统 | ||
1 | 55DID拼接显示单元 | 套 | 12 |
2 | 拼接软件 | 套 | 1 |
3 | 拼接支架或机柜 | 项 | 1 |
4 | 信号线材 | 套 | 12 |
5 | 控制计算机 | 项 | 1 |
6 | 运费 | 项 | 1 |
7 | 安装费 | 项 | 1 |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2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供应商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带以下资料:
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
2.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
2.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份交于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原件查验后退还。
3、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9? ?日(不含法定休息日)每天9:00—11:00,15:00—17:00时在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鹰潭市湖西路与林荫东路交叉路口)进行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有意向的供应商须在2017年? ?10?月? 23 ?日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860.00元整,否则视做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汇入户名:一、户? 名: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01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杏园支行
二、户? 名: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43*****04001433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营业部
三、户? 名: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65
开户行:上饶银行鹰潭分行)[注:投标人可自选其一])
5、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为2017年??10? ?月??24??日 15: 00 时(北京时间)。
6、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7、已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谈判,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鹰潭市正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谈判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8、招标代理费:按委托代理协议经双方协商确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9、投标人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谈判文件存有质疑,请在投标截止日1个工作日前向我公司提出书面(不接受电话、传真、快递、电子邮件等)文件,否则视为接受。
10、有意向的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项目单位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均自行承担。
11、采购代理机构:鹰潭市正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鹰潭市龙虎山大道4号(露江小区)
联系人:姜女士
电话/传真:****-*******??? 151*****749???? 139*****023
邮编:335000????????? 邮箱:********74@qq.com">********74@qq.com
12、采购人:鹰潭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采购人地址:鹰潭市龙虎山大道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人电话:18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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