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电料类货物招标公告

电子电料类货物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深圳地铁运营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书。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编号:SZGX06143
2.招标内容:深圳地铁运营所需货物(电子电料类)及相关服务。
3.购买标书时间、地点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即日至5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层)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叁佰元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要求及使用将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5.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必须于2006年6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送至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4层),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地点:
将于2006年6月16 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4层)公开开标。
7.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如不是法人代表,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在以往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8.招标人资金已经落实,可用于本次招标所签订货物采购合同的款项支付。
9.招标代理机构和/或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0.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2. 有关此项投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查询:
招标人: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树林路车辆段基地
电话:0755 ********
传真:0755 ********
邮编:518040
联系人:谭先生
开户银行:深圳市建设银行圆博园支行
银行帐号:***************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 ********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层
传真:****-********
邮编:518026
联系人:李咏梅 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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